【学科竞赛】关于举办我校首届“弘启杯”模拟仲裁庭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20 浏览次数: 410

各学院:

为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及法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推动我校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相结合,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首届“弘启杯”模拟仲裁庭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承办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

组委会名单:

主  任:经庭如  夏光兰  张卫彬

副主任:丁龙华  高  海

委  员:王华胜  高  毅  陈  琛  胡  婧

联系人: 高  毅  电 话:13955266145

二、参赛对象

(一)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可自由组队(也可跨班级组队)报名。其他学院本科生每个学院不超过3支参赛队(可以是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仲裁员队各1支参赛队或其中1-2支参赛队)。法学院一至二年级每班报名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仲裁员队至少各1队。法学院三年级学生可自愿组队报名。

(二)参赛队的队别分为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和仲裁员队;申请人队和被申请人队每队2-3人,仲裁员队每队3人。报名时在报名表的对应队别(如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或仲裁员队)后填写队员姓名,即视为自由组队并选定队别。

(三)根据报名情况,法学院为了便于组成模拟仲裁庭(一个仲裁庭由1支申请人队、1支被申请人队、1支仲裁员队组成),有权调整个别参赛队的队别(每队队员原则上不变)。

三、报名时间、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截至2019531

(二)比赛时间:2019622-23日。

初赛:622日上午8:00

复赛:623日上午8:00

决赛:623日下午14:00

(三)比赛地点:博雅楼、1号行政楼,具体地点另行在赛事QQ群中通知。

(四)报名方式:法学院各班级的报名表由学习委员收齐(其他学院请各学院团委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不超过3支参赛队)后,将报名表以班级(指法学院)或学院(指其他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报名负责人鹿建新邮箱2771260215@qq.com

大赛专门建立了QQ交流群662105309,具体保障赛事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参赛学生加入。

四、比赛案例与比赛形式

1.比赛案例和文书格式,详见附件。

2.比赛形式分为初赛、复赛、决赛。本届大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进行。

3.比赛具体对阵、地点、各场次时间将根据抽签结果在赛事QQ群中另行通知。

五、仲裁庭庭审的比赛规则

仲裁庭庭审按照正常庭审规则进行,每场设置50分钟时间,在50分钟内完成。

大致的流程:1.仲裁员宣布仲裁庭的庭审组成情况、庭审规则等;

2.申请人宣读仲裁申请书;

3.被申请人答辩;

4.进一步的庭审调查,申请人、被申请人发问回答,仲裁庭发问;

5.总结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6.调解、当庭裁决或择日作出裁决等。

具体由仲裁员根据案情、证据等进行把控。

六、指导与咨询

本次比赛所有相关赛事,包括案情分析、仲裁申请书撰写、答辩书、仲裁裁决书等,皆应由参赛队员于赛前单独或合作完成。因赛事专业性较强,参赛队员可以邀请老师进行指导。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庭审提纲、仲裁裁决书的撰写以及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材料,由各参赛队自行准备。

七、比赛编排

(一)初赛编排(每场比赛时间控制在50分钟以内)

初赛分为5个比赛小组,每个小组根据报名情况抽签组成若干个仲裁庭(每个仲裁庭由1支申请人队、1支被申请人队、1支仲裁员队组成庭审);初赛采用限时仲裁庭的淘汰赛。

承办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于赛前确定好各参赛队的队别,每场比赛有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和仲裁员队3支参赛队通过模拟开庭的形式进行比赛。待报名结束后,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分组,抽签结果和对阵安排将及时在赛事QQ群中公布。原则上,同一个班级(或同一学院)的参赛队不能在同一个模拟仲裁庭中同时出现。

评委对每个模拟仲裁庭的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仲裁员队分别打分(百分制)。每个小组的前两名同类别参赛队晋级复赛。晋级复赛的参赛队将于初赛结束后在赛事QQ群中公布。

(二)复赛编排(每场比赛时间控制在50分钟以内)

复赛共分为3个小组,采用限时仲裁庭的淘汰赛。复赛前,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各参赛队抽签,抽签结果和对阵安排将及时在赛事QQ群中公布,各参赛队按照编组对号参赛。

复赛采用模拟仲裁庭比赛形式,依照仲裁程序进行。评委对每个模拟仲裁庭的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仲裁员队分别打分(百分制)。每个小组的第1名同类别队伍晋级决赛。

(三)决赛编排(每场比赛时间控制在50分钟以内)

决赛采用模拟仲裁庭比赛形式,依照仲裁程序进行。各参赛队的仲裁员队、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经抽签决定决赛分组,抽签结果和对阵安排将及时在赛事QQ群中公布,按照仲裁员队、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每一队得分高低分别排名。初赛、复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成绩独立重新计算。

八、模拟仲裁庭比赛注意事项

(一)队员间的沟通

言词辩论进行中,场上队员间的讨论或沟通皆须以纸笔方式传递讯息。但正在发言的队员不得与任何队员进行任何形式之沟通与讯息传递,若经发现,评委应加以制止,并扣分。

(二)比赛时间的限制

本届模拟仲裁庭大赛的每场比赛,从主持人宣布开庭起至仲裁庭闭庭止,限定在50分钟内。开庭过程中,仲裁员队须掌控庭审时间和进度,如有延时,相应扣仲裁员队的分数。如延时至5分钟,主持人宣布结束比赛,未进行完毕部分主要扣仲裁员队分数,同时评委根据实际情况为申请人队和被申请人队打分。

(三)关于证据的规定

本届模拟仲裁庭大赛全部证据只限案例提供的材料。所有证据只做展示,不做传递交换。考虑到比赛的一致性,所有证人均提供证人证言,各参赛队无须要求证人出庭。

九、评委

(一)评委的组成

考虑到比赛的公平性和专业性,初赛由2名老师和1名参赛经验丰富的同学担任评委;复赛由3名老师担任评委;决赛的评委由校外专家担任评委。

(二)评审的规则

计分标准采用3位评委评分的总和为最后得分。如果3位评委打分的总积分相同时,按照前两个高分的总分决定名次;如果仍相同,按照单个评委最高分的得分决定名次。

评委在每场比赛结束后于评分表中推荐1名本场优秀辩手(并注明分数),优秀辩手以多数推荐票当选。

(三)专业点评

赛事点评将在闭幕式环节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点评。

十、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

1.仲裁员队

一等奖(冠军)1

二等奖(亚军、季军)2

三等奖(其他进入复赛的队伍)7

2.申请人队

一等奖(冠军)1

二等奖(亚军、季军)2

三等奖(其他进入复赛的队伍)7

3.被申请人队

一等奖(冠军)1

二等奖(亚军、季军)2

三等奖(其他进入复赛的队伍)7

(二)优秀仲裁法律文书10份(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状、仲裁裁决书均可参加评选;参评者须于比赛结束后3日内注明参赛队队员班级和姓名并提交至2771260215@qq.com,由评委打分确定)。

一等奖1

二等奖2

三等奖7

(三)设最佳辩手和全程最佳辩手奖若干名。其中最佳辩手需2次获得单场优秀辩手;全程最佳辩手需3次获得单场优秀辩手。

(四)将为所有获奖者颁发证书,同时为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参赛队(包括荣获优秀仲裁法律文书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赛队)和全程最佳辩手颁发一定奖品。

十一、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作出解释。

  


附件1:首届“弘启杯”模拟仲裁大赛参赛队报名表.docx

附件2:首届“弘启杯”模拟仲裁庭大赛案例.docx

附件3:首届“弘启杯”模拟仲裁庭大赛法律文书参照范本.docx  


  


教务处

2019520

  

【学科竞赛】关于举办我校首届“弘启杯”模拟仲裁庭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0   浏览次数:410

各学院:

为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及法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推动我校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相结合,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首届“弘启杯”模拟仲裁庭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承办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协办单位:安徽弘启律师事务所

组委会名单:

主  任:经庭如  夏光兰  张卫彬

副主任:丁龙华  高  海

委  员:王华胜  高  毅  陈  琛  胡  婧

联系人: 高  毅  电 话:13955266145

二、参赛对象

(一)本科一至三年级学生,可自由组队(也可跨班级组队)报名。其他学院本科生每个学院不超过3支参赛队(可以是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仲裁员队各1支参赛队或其中1-2支参赛队)。法学院一至二年级每班报名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仲裁员队至少各1队。法学院三年级学生可自愿组队报名。

(二)参赛队的队别分为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和仲裁员队;申请人队和被申请人队每队2-3人,仲裁员队每队3人。报名时在报名表的对应队别(如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或仲裁员队)后填写队员姓名,即视为自由组队并选定队别。

(三)根据报名情况,法学院为了便于组成模拟仲裁庭(一个仲裁庭由1支申请人队、1支被申请人队、1支仲裁员队组成),有权调整个别参赛队的队别(每队队员原则上不变)。

三、报名时间、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截至2019531

(二)比赛时间:2019622-23日。

初赛:622日上午8:00

复赛:623日上午8:00

决赛:623日下午14:00

(三)比赛地点:博雅楼、1号行政楼,具体地点另行在赛事QQ群中通知。

(四)报名方式:法学院各班级的报名表由学习委员收齐(其他学院请各学院团委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不超过3支参赛队)后,将报名表以班级(指法学院)或学院(指其他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报名负责人鹿建新邮箱2771260215@qq.com

大赛专门建立了QQ交流群662105309,具体保障赛事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参赛学生加入。

四、比赛案例与比赛形式

1.比赛案例和文书格式,详见附件。

2.比赛形式分为初赛、复赛、决赛。本届大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进行。

3.比赛具体对阵、地点、各场次时间将根据抽签结果在赛事QQ群中另行通知。

五、仲裁庭庭审的比赛规则

仲裁庭庭审按照正常庭审规则进行,每场设置50分钟时间,在50分钟内完成。

大致的流程:1.仲裁员宣布仲裁庭的庭审组成情况、庭审规则等;

2.申请人宣读仲裁申请书;

3.被申请人答辩;

4.进一步的庭审调查,申请人、被申请人发问回答,仲裁庭发问;

5.总结争议焦点,展开辩论;

6.调解、当庭裁决或择日作出裁决等。

具体由仲裁员根据案情、证据等进行把控。

六、指导与咨询

本次比赛所有相关赛事,包括案情分析、仲裁申请书撰写、答辩书、仲裁裁决书等,皆应由参赛队员于赛前单独或合作完成。因赛事专业性较强,参赛队员可以邀请老师进行指导。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但案件的分析、法律意见的形成、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庭审提纲、仲裁裁决书的撰写以及出庭比赛必须由参赛队员独立完成。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材料,由各参赛队自行准备。

七、比赛编排

(一)初赛编排(每场比赛时间控制在50分钟以内)

初赛分为5个比赛小组,每个小组根据报名情况抽签组成若干个仲裁庭(每个仲裁庭由1支申请人队、1支被申请人队、1支仲裁员队组成庭审);初赛采用限时仲裁庭的淘汰赛。

承办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于赛前确定好各参赛队的队别,每场比赛有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和仲裁员队3支参赛队通过模拟开庭的形式进行比赛。待报名结束后,通过抽签方式决定分组,抽签结果和对阵安排将及时在赛事QQ群中公布。原则上,同一个班级(或同一学院)的参赛队不能在同一个模拟仲裁庭中同时出现。

评委对每个模拟仲裁庭的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仲裁员队分别打分(百分制)。每个小组的前两名同类别参赛队晋级复赛。晋级复赛的参赛队将于初赛结束后在赛事QQ群中公布。

(二)复赛编排(每场比赛时间控制在50分钟以内)

复赛共分为3个小组,采用限时仲裁庭的淘汰赛。复赛前,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各参赛队抽签,抽签结果和对阵安排将及时在赛事QQ群中公布,各参赛队按照编组对号参赛。

复赛采用模拟仲裁庭比赛形式,依照仲裁程序进行。评委对每个模拟仲裁庭的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仲裁员队分别打分(百分制)。每个小组的第1名同类别队伍晋级决赛。

(三)决赛编排(每场比赛时间控制在50分钟以内)

决赛采用模拟仲裁庭比赛形式,依照仲裁程序进行。各参赛队的仲裁员队、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经抽签决定决赛分组,抽签结果和对阵安排将及时在赛事QQ群中公布,按照仲裁员队、申请人队、被申请人队每一队得分高低分别排名。初赛、复赛成绩不带入决赛,决赛成绩独立重新计算。

八、模拟仲裁庭比赛注意事项

(一)队员间的沟通

言词辩论进行中,场上队员间的讨论或沟通皆须以纸笔方式传递讯息。但正在发言的队员不得与任何队员进行任何形式之沟通与讯息传递,若经发现,评委应加以制止,并扣分。

(二)比赛时间的限制

本届模拟仲裁庭大赛的每场比赛,从主持人宣布开庭起至仲裁庭闭庭止,限定在50分钟内。开庭过程中,仲裁员队须掌控庭审时间和进度,如有延时,相应扣仲裁员队的分数。如延时至5分钟,主持人宣布结束比赛,未进行完毕部分主要扣仲裁员队分数,同时评委根据实际情况为申请人队和被申请人队打分。

(三)关于证据的规定

本届模拟仲裁庭大赛全部证据只限案例提供的材料。所有证据只做展示,不做传递交换。考虑到比赛的一致性,所有证人均提供证人证言,各参赛队无须要求证人出庭。

九、评委

(一)评委的组成

考虑到比赛的公平性和专业性,初赛由2名老师和1名参赛经验丰富的同学担任评委;复赛由3名老师担任评委;决赛的评委由校外专家担任评委。

(二)评审的规则

计分标准采用3位评委评分的总和为最后得分。如果3位评委打分的总积分相同时,按照前两个高分的总分决定名次;如果仍相同,按照单个评委最高分的得分决定名次。

评委在每场比赛结束后于评分表中推荐1名本场优秀辩手(并注明分数),优秀辩手以多数推荐票当选。

(三)专业点评

赛事点评将在闭幕式环节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点评。

十、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

1.仲裁员队

一等奖(冠军)1

二等奖(亚军、季军)2

三等奖(其他进入复赛的队伍)7

2.申请人队

一等奖(冠军)1

二等奖(亚军、季军)2

三等奖(其他进入复赛的队伍)7

3.被申请人队

一等奖(冠军)1

二等奖(亚军、季军)2

三等奖(其他进入复赛的队伍)7

(二)优秀仲裁法律文书10份(仲裁申请书、仲裁答辩状、仲裁裁决书均可参加评选;参评者须于比赛结束后3日内注明参赛队队员班级和姓名并提交至2771260215@qq.com,由评委打分确定)。

一等奖1

二等奖2

三等奖7

(三)设最佳辩手和全程最佳辩手奖若干名。其中最佳辩手需2次获得单场优秀辩手;全程最佳辩手需3次获得单场优秀辩手。

(四)将为所有获奖者颁发证书,同时为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参赛队(包括荣获优秀仲裁法律文书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赛队)和全程最佳辩手颁发一定奖品。

十一、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作出解释。

  


附件1:首届“弘启杯”模拟仲裁大赛参赛队报名表.docx

附件2:首届“弘启杯”模拟仲裁庭大赛案例.docx

附件3:首届“弘启杯”模拟仲裁庭大赛法律文书参照范本.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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