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创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网站!
部门概况
 

 

根据《关于调整学校机构设置的通知》(校党字〔2019〕70号)和《关于部分机构和岗位职数调整的通知》(安财党字〔2022〕68号),学校设置职能部门教务处创业学院挂靠教务处。2022年10月,学校调整招生工作办公室设置,恢复正处级建制,与教务处(创业学院)合署办公。2022年12月,学校优化调整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设置,为副处级建制,挂靠教务处。

教务处(创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是学校教学管理综合服务机构是各教学单位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枢纽,是推进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教学综合改革、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职能部门。教务处(创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依照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负责全校本科招生、本科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其下设置10室(中心),分别为综合科、教务科、学籍科、教学质量科、考务中心、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创业学院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秘书岗,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下设实验室管理科、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创业学院、生办公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上级招生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科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负责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的拟定、印制,扩大宣传面,争取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

3.做好招生工作的总结、研究和改革创新工作;

4.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党政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学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等规划;

5.负责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编制并组织实施;

6.负责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校本科教学运行管理,保障教学秩序稳定;

8.负责全校本科专业的建设、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工作;

9.负责全校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制定教材建设规划与实施。

11.负责学生的注册、休复学、转学、转专业、学业警示、成绩管理、学分认定、毕业审核、学位审核等学籍管理工作;

12.负责期中、期末、网课结课等校内考试的组织、管理和考试改革等工作;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口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艺术类高考、少数民族汉考等国家级考试组织、管理;负责社会化考试组织与安排。

13.负责组织开展本科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负责涉及本科教学的各类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成果的推广运用工作。

14.负责制定教学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15.负责日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以及日常教学的检查。协助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风和学风的建设工作。

16.负责开展教师集中培训、教学竞赛等形式,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升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17.负责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公共实验室建设、管理与维护各级各类特色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申报,实验类课程建设等工作

18.负责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建设

19.负责本科生专业调查与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

20.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和学科竞赛等。

21.负责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2.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学士学位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3.负责协调教务处与二级学院(教学部),校办、人事处、学生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相关工作,组织内部10个科室(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教务处(创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概况

 

根据《关于调整学校机构设置的通知》(校党字〔2019〕70号)和《关于部分机构和岗位职数调整的通知》(安财党字〔2022〕68号),学校设置职能部门教务处创业学院挂靠教务处。2022年10月,学校调整招生工作办公室设置,恢复正处级建制,与教务处(创业学院)合署办公。2022年12月,学校优化调整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设置,为副处级建制,挂靠教务处。

教务处(创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是学校教学管理综合服务机构是各教学单位相互联系和沟通的枢纽,是推进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教学综合改革、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职能部门。教务处(创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依照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负责全校本科招生、本科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其下设置10室(中心),分别为综合科、教务科、学籍科、教学质量科、考务中心、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创业学院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秘书岗,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下设实验室管理科、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创业学院、生办公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上级招生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科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负责招生简章、招生宣传材料的拟定、印制,扩大宣传面,争取生源数量,提高生源质量;

3.做好招生工作的总结、研究和改革创新工作;

4.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党政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学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等规划;

5.负责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编制并组织实施;

6.负责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校本科教学运行管理,保障教学秩序稳定;

8.负责全校本科专业的建设、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工作;

9.负责全校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制定教材建设规划与实施。

11.负责学生的注册、休复学、转学、转专业、学业警示、成绩管理、学分认定、毕业审核、学位审核等学籍管理工作;

12.负责期中、期末、网课结课等校内考试的组织、管理和考试改革等工作;负责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口语)、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艺术类高考、少数民族汉考等国家级考试组织、管理;负责社会化考试组织与安排。

13.负责组织开展本科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负责涉及本科教学的各类教改项目、质量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成果的推广运用工作。

14.负责制定教学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15.负责日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以及日常教学的检查。协助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风和学风的建设工作。

16.负责开展教师集中培训、教学竞赛等形式,促进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升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17.负责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公共实验室建设、管理与维护各级各类特色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申报,实验类课程建设等工作

18.负责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建设

19.负责本科生专业调查与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

20.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和学科竞赛等。

21.负责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22.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学士学位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3.负责协调教务处与二级学院(教学部),校办、人事处、学生处及其他职能部门相关工作,组织内部10个科室(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