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 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报送流程与技术要求。数据报送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教务处负责设置二级学院管理员账号,请各学院利用分配账号登录平台,根据要求进行数据填报。
(二)工作要求。教务处统筹指导,组织各学院认真填报,及时发现、解决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学院更新实习数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后续数据按要求更新。
(1)“专业调查与实习”(PEN2113001),教务处负责从“安财网络教学系统”实践教学模块导出实习安排数据,学院负责组织补充实习企业信息,于3月15日前,上传平台;
(2)实验实训类课程(含内嵌实验课程),教务处负责从本科教务系统导出,各学院根据本次所报实习信息要求进行认定与补充信息,并上传平台。安徽财经大学2022-2023学年实验课程清单(附件6)于3月10日前发送至实践科(acsjjxk@163.com)。
(3)2022-2023学年的实习培养方案(附件1),各学院结合本次所报实习信息要求认定的实习课程填报实习培养方案,于3月15日前,上传平台;
(4)从4月1日起,逐月更新数据(附件2)。即当月更新上个月结束的实习。例如,2023年4月更新上传2023年3月31日之前已经结束了的实习。
三、其它相关工作
请各学院指定实习数据报送负责人。
实习数据报送工作QQ群(739326825)。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联系电话:3178377。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3: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院系用户.doc
附件5:“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填报负责人名单.xlsx
附件6:安徽财经大学2022-2023学年实验课程清单.xls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