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和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字〔2020〕77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的建设与管理要求如下:
一、基地自查
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期间,各基地应建立完整的档案,主要包括共建单位简介、单位资质证明、共建协议、基地的规章制度、师资状况、教学内容和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实践教学活动记录(含各种文字、照片及视频材料等)、学生的实习记录、其他各类成果等。各学院(部)须做好基地档案建设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做好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质量信息反馈,及时配合相关部门了解基地的运行情况完善(附件1)中的信息。
二、基地清理
在对实践教育基地自查基础上,对已有的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附件1)中近两年未开展活动,并且今后也不再开展活动的校级或院级基地予以清理;学院认为不符合当前学科和专业建设发展需求的基地,由学院提出申请,予以清理;超过协议合作年限,不再续签的实践教育基地,予以清理。
请学院对照管理办法,进行自查,对于需要清理的基地,建设单位提交清理申请(附件2)学院经过清理,填写修订后的“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情况一览表(含2025年新增)”(附件1),将附件1纸质版经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修订后的附件1及其所包含的协议扫描版)发送至邮箱acsjjxk@163.com。
三、新建基地
各学院(部)对超过合作年限的实践教育基地,经双方商谈可进行续签。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求与学院年终考评要求,原则上各学院每年应新增2家及以上的校企合作实践育人基地。特别要求,学院签署校级、院级合作基地须向教务处提交申请(附件3),进行资质、合作内容等方面审核通过后,方可签署共建合作协议(附件4)和挂牌,签署协议后将合作协议于2025年4月28日前交一份至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备案。
附件:
附件1:(实践科)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情况一览表(含2025年新增).xls
附件5:安徽财经大学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字〔2020〕77号.docx
教务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