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9 浏览次数: 427


 

各学院: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春学期的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做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文件中学业警示的要求,各学院需完成2020-2021学年春学期的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确定学业达到警示标准的学生名单,形成“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汇总表”(附件2),经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8日之前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ufe_jwc_xjk@163.com,教务处将以适当形式公布警示结果。

三、其他事项

学业警示名单公布后,各学院需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345)的填写送达及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doc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汇总表.xls

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家长).doc

附件4: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doc

附件5:安徽财经大学学业警示帮扶谈话记录表.doc

      教务处   

2021929


【学籍】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浏览次数:427


 

各学院: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春学期的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做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文件中学业警示的要求,各学院需完成2020-2021学年春学期的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确定学业达到警示标准的学生名单,形成“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汇总表”(附件2),经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8日之前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ufe_jwc_xjk@163.com,教务处将以适当形式公布警示结果。

三、其他事项

学业警示名单公布后,各学院需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附件345)的填写送达及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doc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汇总表.xls

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家长).doc

附件4: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学生).doc

附件5:安徽财经大学学业警示帮扶谈话记录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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