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1 浏览次数: 602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面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评选及奖励办法》(校政字〔2020〕136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及推荐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须严格对照《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在综合评选(学院教师、学生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向学校择优推荐候选人。

(二)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遴选出学校“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候选人。

学校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最终审定后公布。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7月2日之前将候选教师推荐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wczlk2017@163.com。

联系人:王子璇 时实 侯馨 廖信林

联系电话:3171098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6月11日


关于评选2021年度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次数:602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全面推进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评选及奖励办法》(校政字〔2020〕136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的评选活动。

一、评选及推荐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须严格对照《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评选及奖励办法》,在综合评选(学院教师、学生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向学校择优推荐候选人。

(二)教务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遴选出学校“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候选人。

学校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最终审定后公布。

二、报送要求

各单位于7月2日之前将候选教师推荐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wczlk2017@163.com。

联系人:王子璇 时实 侯馨 廖信林

联系电话:3171098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评选及奖励办法.docx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