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关于开展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7 浏览次数: 1023

 

各学院及2020级同学: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169号)等文件,结合本科综合教务系统专业分流模块业务流程,2020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分为转专业(类)、缺额计划征集、专业类内分流三个阶段依次完成。

一、报名对象

2020级本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不含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

二、申请转专业方式及资格条件

(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

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已修课程全部及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2.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3.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

4.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类)阶段(4月12日—5月6日)

1.4月14日前,各学院根据学院整体接收计划数、专业师生比(附件1)、专业规划与就业质量,申报学院接收计划数,各专业(类)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

2.4月20日前,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并发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

3.4月21日11:00—4月24日17:00,学生根据各学院专业(类)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转专业(类)申请,限申请转1个专业(类)。

4.4月25日9:00—4月29日24:00,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一般为3个工作日。

四、缺额计划征集阶段(5月7日—5月13日)

1.5月7日,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并发布学院专业(类)征集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

2.5月9日9:00-5月10日24: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专业(类)申请,限申请转1个征集专业(类)。

3.5月11日9:00-5月13日24:00,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一般为3个工作日。

五、专业类内分流阶段(5月14日—5月19日)

1.5月14日9:00-5月16日24:00,2020级专业类学生(含第一、二阶段录取为专业类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向专业类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每人限报专业类内1个专业);

2.5月17日9:00-5月18日24:00,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一般为3个工作日。

5月19日前,各学院将《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需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5月25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信息,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及时调整教务系统与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信息。

六、其它事项

1.各学院要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要根据学院整体转入计划数、专业生师比、专业规划与就业质量,申报填写《学院接收计划数,各专业(类)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附件2),并连同工作小组名单于4月14日(周三)11:30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需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2.各学院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2020级本科学生及时了解学校专业分流相关信息,按时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填写并提交专业分流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工作。

3.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校政字〔2013〕131号)文件,2020级新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在5月14日之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自主选择转入专业(类),不计入专业(类)接收计划数。

联系人:乐巾杰  联系电话:0552-3171096

邮箱:aufe_jwc_xjk@163.com


                                                                        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

 

附件1:各学院师生比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学院接收计划数、专业(类)接收计划数及接收条件信息表.xls

附件3: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本科生专业分流教务系统操作说明(学生使用).docx


【学籍】关于开展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浏览次数:1023

 

各学院及2020级同学: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169号)等文件,结合本科综合教务系统专业分流模块业务流程,2020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分为转专业(类)、缺额计划征集、专业类内分流三个阶段依次完成。

一、报名对象

2020级本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不含我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

二、申请转专业方式及资格条件

(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

第一学期学习成绩已修课程全部及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2.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3.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

4.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类)阶段(4月12日—5月6日)

1.4月14日前,各学院根据学院整体接收计划数、专业师生比(附件1)、专业规划与就业质量,申报学院接收计划数,各专业(类)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

2.4月20日前,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并发布各专业(类)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

3.4月21日11:00—4月24日17:00,学生根据各学院专业(类)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转专业(类)申请,限申请转1个专业(类)。

4.4月25日9:00—4月29日24:00,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一般为3个工作日。

四、缺额计划征集阶段(5月7日—5月13日)

1.5月7日,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并发布学院专业(类)征集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

2.5月9日9:00-5月10日24: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专业(类)申请,限申请转1个征集专业(类)。

3.5月11日9:00-5月13日24:00,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一般为3个工作日。

五、专业类内分流阶段(5月14日—5月19日)

1.5月14日9:00-5月16日24:00,2020级专业类学生(含第一、二阶段录取为专业类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向专业类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每人限报专业类内1个专业);

2.5月17日9:00-5月18日24:00,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一般为3个工作日。

5月19日前,各学院将《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需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5月25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信息,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及时调整教务系统与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信息。

六、其它事项

1.各学院要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要根据学院整体转入计划数、专业生师比、专业规划与就业质量,申报填写《学院接收计划数,各专业(类)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附件2),并连同工作小组名单于4月14日(周三)11:30前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纸质版需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2.各学院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2020级本科学生及时了解学校专业分流相关信息,按时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填写并提交专业分流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工作。

3.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校政字〔2013〕131号)文件,2020级新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在5月14日之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自主选择转入专业(类),不计入专业(类)接收计划数。

联系人:乐巾杰  联系电话:0552-3171096

邮箱:aufe_jwc_xjk@163.com


                                                                        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7日

 

附件1:各学院师生比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学院接收计划数、专业(类)接收计划数及接收条件信息表.xls

附件3:2020级本科生专业分流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本科生专业分流教务系统操作说明(学生使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