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育周活动及2021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3 浏览次数: 616

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11 号)及《安徽财经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1 号)、《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校政字〔202057 号)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实践教育周为 1  6 学期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即第 20 ),学期劳动周与专业调查与实习周同期;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 8 学期的第 1 周至第 8 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及工作计划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实践的意义和要求、规范实践教学安排、加强实践组织管理、强化实践组织保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学院应制定相应的专业调查与实习周、学期劳动周、毕业实习工作实施细则及工作计划,严格实践教育基地条件、实践教育内容的审核,加强实践教育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践安全和质量。

(一)实践教育周

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教学要求,分别制定相应的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各专业 1-6 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科学设计和安排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形式与成果内容。其中2020级本科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务必结合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要求制定。

(二)毕业实习

各学院制定毕业实习工作具体的实施细则;务必结合专业特点与毕业论文选题,制定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二、实践教育周工作安排

(一)参加范围

2018-2020 级本科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学生根据本专业1-6 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包含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计划,下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开展形式与成果形式。为确保学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人身安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本次专业调查与实习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可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网络资源、在线人物访谈、虚拟仿真项目实习或其他线上渠道,完成本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在疫情风险等级低的地区,学生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开展线下活动,学生进行专业调查与实习需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三)时间安排(20201222-2021326日)

序号

项目

时间

说明

1

制定计划

14日前完成

学生在 “学习通”APP顶岗实习模块内(以下简称系统)制定个人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明确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地点、开展形式、成果等内容。

2

审核计划

111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及学生个人特点,审核学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指导学生修改完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3

过程管理

114-120

学生按计划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系统内每日进行定位签到,提交实习日记。指导教师审核学生签到及实习日记,与所指导学生保持联系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如有疫情风险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

4

提交成果

31日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专业调查与实习成果,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5

评定成绩

38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专业调查与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成绩评定(百分制)

6

资料存档

326日前完成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专业调查与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留存。第六学期进行成绩汇总,六学期平均成绩即为专业调查与实习总成绩(同时认定为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总成绩),报教务处(学籍科)导入本科教务系统(成绩库)。

















三、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一)参加范围

2021 届本科毕业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为确保学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人身安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本次毕业实习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利用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平台、校企合作平台、自主联系可线上实习的单位等开展线上实习。在疫情风险等级低的地区,学生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开展线下实习。学生进行线下实习需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实习周记以及不少于 3000 字的毕业实习报告。

(三)时间安排(20201222-2021526日)

序号

项目

时间

说明

1

制定计划

222日前完成

学生在教师指导及学院帮助下,确定毕业实习单位,制定个人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在系统内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2

审核计划

228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并结合专业特点和毕业论文选题,审核学生的毕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修改完善毕业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3

过程管理

31-426

学生按计划开展毕业实习,在系统内每日进行定位签到,提交实习周记。指导教师审核学生签到及实习周记,与所指导学生保持联系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如有疫情风险变化,及时调实习计划。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四周。

4

提交成果

51日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周记、实习报告、毕业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拍照以附件形式上传)及其他实习材料(附件上传)。

5

评定成绩

511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结合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及实习单位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成绩评定(百分制)。毕业实习成绩等级对应关系:优秀(90-100)、良好(75-89.9)、合格(60-74.9)、不合格(60以下)。

6

资料存档

526日前完成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毕业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存档。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系统操作指南

各学院在学院官网公布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实施细则及各专业1-6 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毕业实习实施细则及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12  31 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备案。

2020  12  31 日前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将各年级师生对应关系导入“学习通”顶岗实习模块。“学习通”顶岗实习模块操作指南将于近期发布。

 

 

 

教务处  

20201222


【实习实训】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育周活动及2021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3   浏览次数:616

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11 号)及《安徽财经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1 号)、《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校政字〔202057 号)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实践教育周为 1  6 学期每学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即第 20 ),学期劳动周与专业调查与实习周同期;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第 8 学期的第 1 周至第 8 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及工作计划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实践的意义和要求、规范实践教学安排、加强实践组织管理、强化实践组织保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学院应制定相应的专业调查与实习周、学期劳动周、毕业实习工作实施细则及工作计划,严格实践教育基地条件、实践教育内容的审核,加强实践教育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践安全和质量。

(一)实践教育周

各学院根据不同专业的教学要求,分别制定相应的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各专业 1-6 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科学设计和安排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形式与成果内容。其中2020级本科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务必结合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要求制定。

(二)毕业实习

各学院制定毕业实习工作具体的实施细则;务必结合专业特点与毕业论文选题,制定各专业的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二、实践教育周工作安排

(一)参加范围

2018-2020 级本科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学生根据本专业1-6 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包含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计划,下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开展形式与成果形式。为确保学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人身安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本次专业调查与实习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

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引导下,可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网络资源、在线人物访谈、虚拟仿真项目实习或其他线上渠道,完成本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在疫情风险等级低的地区,学生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也可以开展线下活动,学生进行专业调查与实习需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三)时间安排(20201222-2021326日)

序号

项目

时间

说明

1

制定计划

14日前完成

学生在 “学习通”APP顶岗实习模块内(以下简称系统)制定个人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明确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地点、开展形式、成果等内容。

2

审核计划

111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及学生个人特点,审核学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指导学生修改完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3

过程管理

114-120

学生按计划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系统内每日进行定位签到,提交实习日记。指导教师审核学生签到及实习日记,与所指导学生保持联系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如有疫情风险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

4

提交成果

31日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专业调查与实习成果,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5

评定成绩

38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专业调查与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成绩评定(百分制)

6

资料存档

326日前完成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专业调查与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留存。第六学期进行成绩汇总,六学期平均成绩即为专业调查与实习总成绩(同时认定为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总成绩),报教务处(学籍科)导入本科教务系统(成绩库)。

















三、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一)参加范围

2021 届本科毕业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为确保学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人身安全,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本次毕业实习采用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利用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平台、校企合作平台、自主联系可线上实习的单位等开展线上实习。在疫情风险等级低的地区,学生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可开展线下实习。学生进行线下实习需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实习周记以及不少于 3000 字的毕业实习报告。

(三)时间安排(20201222-2021526日)

序号

项目

时间

说明

1

制定计划

222日前完成

学生在教师指导及学院帮助下,确定毕业实习单位,制定个人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在系统内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2

审核计划

228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并结合专业特点和毕业论文选题,审核学生的毕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修改完善毕业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3

过程管理

31-426

学生按计划开展毕业实习,在系统内每日进行定位签到,提交实习周记。指导教师审核学生签到及实习周记,与所指导学生保持联系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指导,如有疫情风险变化,及时调实习计划。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四周。

4

提交成果

51日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周记、实习报告、毕业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拍照以附件形式上传)及其他实习材料(附件上传)。

5

评定成绩

511日前完成

指导教师结合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及实习单位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成绩评定(百分制)。毕业实习成绩等级对应关系:优秀(90-100)、良好(75-89.9)、合格(60-74.9)、不合格(60以下)。

6

资料存档

526日前完成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毕业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存档。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系统操作指南

各学院在学院官网公布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实施细则及各专业1-6 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毕业实习实施细则及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计划,12  31 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备案。

2020  12  31 日前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将各年级师生对应关系导入“学习通”顶岗实习模块。“学习通”顶岗实习模块操作指南将于近期发布。

 

 

 

教务处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