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师”风采展示】安徽省高校“卓越教学新秀”:法学院洪莹莹博士
发布时间: 2020-09-24 浏览次数: 1601

     洪莹莹,198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学博士。

    从教十余载,一直倾情杏坛,努力进取。先后承担了《经济法》、《竞争法》等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连续多年全校考核优秀,曾荣获“第三届安徽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安徽省教坛新秀”、“安徽财经大学教坛新秀”、“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主持、参与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若干,疫情期间更是努力探索线上教学,效果显著。

    科研上,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安徽财经大学校级重点项目等,在《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北大法律评论》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部分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曾获“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青年论文三等奖”、“江苏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教学科研之余,也积极承担其他各项工作,曾荣获安徽省“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一等奖、“安徽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蚌埠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成绩优异。履行法律人职责,投身社会服务,作为安徽省法学会和蚌埠市法学会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为蚌埠市直机关举办多场讲座。

    只望年年春尽,笑看满庭芬芳。从扎身于讲台那一刻,洪莹莹就已经决定用毕生精力去坚守这份宁静,期待春满校园,岁月沉香。



  



【“金师”风采展示】安徽省高校“卓越教学新秀”:法学院洪莹莹博士

   发布时间:2020-09-24   浏览次数:1601

     洪莹莹,198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学博士。

    从教十余载,一直倾情杏坛,努力进取。先后承担了《经济法》、《竞争法》等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连续多年全校考核优秀,曾荣获“第三届安徽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安徽省教坛新秀”、“安徽财经大学教坛新秀”、“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主持、参与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若干,疫情期间更是努力探索线上教学,效果显著。

    科研上,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安徽财经大学校级重点项目等,在《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北大法律评论》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部分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曾获“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青年论文三等奖”、“江苏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教学科研之余,也积极承担其他各项工作,曾荣获安徽省“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一等奖、“安徽财经大学优秀共产党员”、“蚌埠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竞赛,成绩优异。履行法律人职责,投身社会服务,作为安徽省法学会和蚌埠市法学会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为蚌埠市直机关举办多场讲座。

    只望年年春尽,笑看满庭芬芳。从扎身于讲台那一刻,洪莹莹就已经决定用毕生精力去坚守这份宁静,期待春满校园,岁月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