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02 浏览次数: 1467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的文件精神,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要求,学校决定全面开展“双基”达标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形成一流本科教育体系。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20年“双基”标准化率达到70%,2021年“双基”标准化率达到80%,2023年全面达标。每年培育遴选部分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并择优遴选培育参与省级、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组织实施

(一)自查评估

各相关单位组织对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试行)》(附件2)要求,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和示范自评表》(附件3)和《安徽财经大学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自评表》(附件4),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

(二)申报认定

学校将于2020年4月组织开展标准化验收和遴选推荐工作,2018年度以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的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须参与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的认定。自2016年以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课程类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开设的课程须推荐参与教学示范课的认定,教学示范课的认定范围为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

三、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双基”建设工作组,认真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wczlk2017@163.com。

1.安徽财经大学“双基”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5)、教学示范课认定汇总表(附件6)。

2.自评为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的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校施行“双基”达标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在各部门自评结果的基础上,遴选校级示范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的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三)自2016年以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课程类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开设的课程应达标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并按照示范标准组织教学。

(四)学校今年开始不再另行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考核活动。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工作量补贴按照《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校政字〔2019〕3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

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3.安徽财经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建设和示范自评表

4.安徽财经大学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自评表

5.安徽财经大学“双基”自评结果汇总表

6.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示范课认定汇总表

       附件包.zip

 

                 教务处

               2020年4月2日


关于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浏览次数:1467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的文件精神,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39号)要求,学校决定全面开展“双基”达标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形成一流本科教育体系。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20年“双基”标准化率达到70%,2021年“双基”标准化率达到80%,2023年全面达标。每年培育遴选部分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并择优遴选培育参与省级、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组织实施

(一)自查评估

各相关单位组织对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试行)》(附件2)要求,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和示范自评表》(附件3)和《安徽财经大学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自评表》(附件4),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针对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认真开展整改。

(二)申报认定

学校将于2020年4月组织开展标准化验收和遴选推荐工作,2018年度以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的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须参与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的认定。自2016年以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课程类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开设的课程须推荐参与教学示范课的认定,教学示范课的认定范围为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

三、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双基”建设工作组,认真开展“双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wczlk2017@163.com。

1.安徽财经大学“双基”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5)、教学示范课认定汇总表(附件6)。

2.自评为示范基层教学组织和教学示范课的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学校施行“双基”达标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在各部门自评结果的基础上,遴选校级示范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的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三)自2016年以来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立项课程类建设项目的负责人、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开设的课程应达标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并按照示范标准组织教学。

(四)学校今年开始不再另行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考核活动。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的工作量补贴按照《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教育教学工作量核定办法>的通知》(校政字〔2019〕3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校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试行)

2.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标准(试行)

3.安徽财经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标准建设和示范自评表

4.安徽财经大学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自评表

5.安徽财经大学“双基”自评结果汇总表

6.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示范课认定汇总表

       附件包.zip

 

                 教务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