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采集、审核2016年度考核数据赋分方法及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1-10 浏览次数: 191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要求和学校党委《安徽财经大学单位年度考评方案(修订)》(校党字﹝201668号)规定,特制定教务处关于各学院(部)考评方案数据采集赋分办法:

一、教学研究部分

1.赋分原则:该项考评含本年度教师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数和本年度教师获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结题项目数两个指标,共计2分。

2.赋分方法:本部分的两项指标数分别除以学院教师人数计算人均项目数排序后进行赋分。本年度教师人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满分计1分,本年度教师人均获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结题项目满分计1分。每项指标根据排名等差赋分,第一名满分,按降序依次递减0.02分。

二、教学质量监控部分

1.赋分原则:该项考评涉及学生教学投诉率、学生评教优良率和学生受学业警示的比率三个指标,共计3分。

2.赋分方法:本部分三项指标分值分别为学生教学投诉率1分、学生评教优良率1分和学生受学业警示的比率1分。其中,学生教学投诉率进行反向排名、学生评教优良率进行正向排名、学生受学业警示的比率进行反向排名后,每项指标根据排名等差赋分,第一名满分,按降序依次递减0.02分。

三、毕业率与授予学位率

1.赋分原则:该项指标涉及毕业生毕业率和毕业生授予学位率,共计2分。

2.赋分方法:本项指标中毕业生毕业率满分计1分,具体得分为总分乘以毕业生毕业率;毕业生授予学位率满分计1分,具体得分为总分乘以毕业生授予学位率。

四、数据采集结果反馈

经学院(部)自行统计计分、教务处核对后,现将各学院(部)赋分结果予以公布,如有问题请于2017112日前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0552-3171098)。

  

附件:教务处采集、审核2016年度考核赋分结果

  

  

                    教务处

                                             2017110

      附件:教务处采集、审核2016年度考核赋分结果.xls  

 

教务处采集、审核2016年度考核数据赋分方法及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7-01-10   浏览次数:191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要求和学校党委《安徽财经大学单位年度考评方案(修订)》(校党字﹝201668号)规定,特制定教务处关于各学院(部)考评方案数据采集赋分办法:

一、教学研究部分

1.赋分原则:该项考评含本年度教师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数和本年度教师获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结题项目数两个指标,共计2分。

2.赋分方法:本部分的两项指标数分别除以学院教师人数计算人均项目数排序后进行赋分。本年度教师人均获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满分计1分,本年度教师人均获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结题项目满分计1分。每项指标根据排名等差赋分,第一名满分,按降序依次递减0.02分。

二、教学质量监控部分

1.赋分原则:该项考评涉及学生教学投诉率、学生评教优良率和学生受学业警示的比率三个指标,共计3分。

2.赋分方法:本部分三项指标分值分别为学生教学投诉率1分、学生评教优良率1分和学生受学业警示的比率1分。其中,学生教学投诉率进行反向排名、学生评教优良率进行正向排名、学生受学业警示的比率进行反向排名后,每项指标根据排名等差赋分,第一名满分,按降序依次递减0.02分。

三、毕业率与授予学位率

1.赋分原则:该项指标涉及毕业生毕业率和毕业生授予学位率,共计2分。

2.赋分方法:本项指标中毕业生毕业率满分计1分,具体得分为总分乘以毕业生毕业率;毕业生授予学位率满分计1分,具体得分为总分乘以毕业生授予学位率。

四、数据采集结果反馈

经学院(部)自行统计计分、教务处核对后,现将各学院(部)赋分结果予以公布,如有问题请于2017112日前与教务处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0552-3171098)。

  

附件:教务处采集、审核2016年度考核赋分结果

  

  

                    教务处

                                             2017110

      附件:教务处采集、审核2016年度考核赋分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