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考生: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试将于11月19-20日举行。根据《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50号)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公平公正开展考试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知晓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务必在“安康码”界面下,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牢固树立防范意识,积极稳妥做好个人防护,健康备考。符合条件的考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2.所有考生严格落实考前7天本地健康状况监测
(1)已在校考生,按所在学院要求做好考前连续7天本地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学校和属地管控措施。考前不要有聚会等聚集活动和跨地区流动等不符合要求的活动记录,以免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参加考试。
(2)目前不在校考生,考生返校原则上参照《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财发〔2022〕35 号)(附件1)。如考生所在地区属于学校准予返校的情况,考生须提前向学校提出返校考试申请,申请通过的考生须至少提前7天到校,并按所在学院要求做好考前连续7天本地健康检测,严格落实学校和属地管控措施,考前不要有聚会等聚集活动和跨地区流动等不符合要求的活动记录,以免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参加考试。
3.考生考前身体健康,无发热(腋温<37.3℃、额温<36.8℃)、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并持有“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由考点高校须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同正常考生一同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须在隔离区完成考试。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由考点高校须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7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4.所有考生如实填写纸质版《考生健康声明书》(见附件2,纸质版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上交核验)。考生参考需考前健康状况监测无异常,并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考前不要有聚会等聚集活动和跨地区流动等不符合要求的活动记录,以免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参加考试。
二、进入考场
1.考生考试途中应加强个人防护,考试当天提前佩戴口罩,适当提前到达东校笃行楼西门体温检测点,持身份证、准考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入场身份核查、健康声明书核验、体温检测及考点规定的健康、行程证明检查等防疫检查工作。考生接受防疫检查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且健康、行程证明符合考点规定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对于两次测量体温不合格或健康和行程证明不符合规定的,考点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监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考生须始终保持人员间距,接受检查、进场等环节均须有序进行。
3.考生考试期间除入场身份核查外(含候考时间),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按专业人员意见做好防疫防护。
4.考生须随时做好手部卫生,凡进入考场须使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消毒物品进行手消毒或洗手,随身携带的考试规定以外物品仍须按规定存放在指定地方。此外,考生进入考场时,须领取1片消毒湿巾,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自行对键盘、鼠标和耳麦等设备消毒。
5.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及时报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上报后,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综合研判评估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1)凡不具备相关条件考生不得继续参加考试;(2)经综合研判准予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转移至备用隔离考位考试。当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6.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结束考生须保持人员间距,根据监考人员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等使用过的物品带离考试区域并弃置在专用容器,不得乱扔),不得在考场内滞留聚集。
三、特别说明
1.当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考试可能被延迟(延考)或取消。延考考生无须重新报名,考试取消或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考前申请全额退费(届时另行通知),申请通过后考试费用按原支付渠道退回。如考试正常进行,已报名考生需满足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方可参加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如考生出现未按要求报批、未按时返校、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未按要求完成考前健康监测或核酸检测等不符合考试要求的情况,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入校参加考试或因不符合考试要求进校考试引发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考生所在学院务必将有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位考生(考生名单另行下发),并按照学校防疫要求,从考前第7天开始,做好每位考生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及考前7天本地健康状况监测,严格执行签字制度,有问题要及时报告。
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由考点防疫副主考依据属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试要求与蚌埠市疫情防控要求不一致的,按蚌埠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附件:
1.关于印发《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财发〔2022〕35 号).PDF
安徽财经大学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