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严格维护我校正常教学秩序,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树立优良学风,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121 号)相关规定,现就 2025 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考试资格取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考试资格的认定标准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121 号)第四章第五条规定:“学生旷课累计超过课程学时三分之一,或未完成作业三分之一,或课程内实践部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具备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学生出现以上情形之一,即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在成绩系统中标注。
二、材料报送流程及要求
1.授课教师须严格落实文件精神,细致核查学生出勤、作业完成及实践环节考核情况,确保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2.授课教师须于考试前两周,填写《安徽财经大学2025学年秋季学期取消课程考试资格学生登记表》(附件1)。表中需明确学生学号、姓名、所属班级,详细列明旷课具体日期与节次、未完成作业明细、实践考核不合格事实,保证信息准确、有据可查。
3.各学院(部)审核汇总登记表后,按规定时间报送教务处备案。对确认取消资格的学生,任课教师及所在学院须及时告知本人,严禁其参加该课程考核;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在成绩系统标注“取消考试资格”。
三、其他要求
1.严格履行职责。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作为学风建设关键环节,杜绝“人情认定”“随意认定”;授课教师需严谨核查、如实填报,确保每项认定有事实支撑、有依据可查。
2.加强警示教育。各学院(部)结合本通知要求,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宣讲学籍管理办法,重点强调旷课、未完成作业、实践考核不合格的后果,引导学生规范学习行为。
3.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2025学年秋季学期取消课程考试资格学生登记表.docx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2025学年秋季学期取消课程考试资格学生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