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24级本科生: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科综合教务系统专业分流模块业务流程,2024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分为转专业(类)、缺额计划征集、专业类内分流三个阶段依次完成。
一、报名对象
2024级本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二、申请转专业(类)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类)
详情请见《各学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类)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2.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3.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
4.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类)的学生。
三、转专业(类)阶段(3月21日—4月2日)
1.3月21日,经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各学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
2.3月25日9:00—3月26日15:00,学生根据各学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转专业(类)申请,暂存状态无效,限申请转1个专业(类)。
3.3月27日—4月2日,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转出学院审批、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教务处完成复核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1天。
四、缺额计划征集阶段(4月3日—4月11日)
1.4月3日前,各相关学院报送本阶段征集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信息至教务处学籍科,经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各相关学院专业(类)征集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
2.4月8日9:00—4月9日9: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转专业(类)申请,暂存状态无效,限申请转1个专业(类)。
3.4月9日—4月11日,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转出学院审批、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教务处完成复核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1天。
五、专业类内分流阶段(4月14日—4月18日)
1.4月15日前,各学院报送本阶段所在学院专业类内分流方案至教务处学籍科,经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
2.4月16日9:00—4月17日9:00,2024级专业类学生(含第一、二阶段录取为专业类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向专业类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每人限报专业类内1个专业),暂存状态无效。
3.4月18日前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教务处完成复核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1天。
5.4月22日前,在教务处官网上拟录取名单公示1天。
6.4月30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信息,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及时调整教务系统与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信息。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时间之外,不接受任何专业分流申请。学生须主动查看专业分流相关通知,如错过申请和考核时间,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2.获准专业分流的学生应按照本学期选定的课程继续完成修读,并按规定参加原学院的各项教学活动,下学期再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
3.各学院应及时解答学生专业分流方面的问题,接受学生关于转入专业情况、接收基本条件等方面的咨询。
4.本科生专业分流教务系统操作手册(学生)请参见附件3。
学籍科联系人:曹筱杨 联系电话:0552-3171096
附件:
附件1:各学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信息表.xlsx
附件3:本科生专业分流教务系统操作说明(学生使用).docx
教务处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