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21 浏览次数: 100

各学院及2024本科生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科综合教务系统专业分流模块业务流程,2024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分为转专业(类)、缺额计划征集、专业类内分流三个阶段依次完成。

一、报名对象

2024级本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二、申请转专业(类)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类)

详情请见《学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类)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2.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3.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

4.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类)的学生。

三、转专业(类)阶段(32142

1.321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各学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

2.3259:00—32615:00,学生根据各学院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转专业(类)申请,暂存状态无效,限申请转1个专业(类)。

3.327—4月2日,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转出学院审批、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教务处完成复核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1天

四、缺额计划征集阶段43411日)

1.43各相关学院报送本阶段征集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信息至教务处学籍科,经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各相关学院专业(类)征集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

2.489:00499: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专业(类)申请,暂存状态无效,限申请转1个专业(类)。

3.49411日,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转出学院审批、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教务处完成复核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1天

五、专业类内分流阶段414418日)

1.4月15日前,各学院报送本阶段所在学院专业类内分流方案至教务处学籍科,经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

2.4169:004月17日9:00,2024级专业类学生(含第一、二阶段录取为专业类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向专业类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每人限报专业类内1个专业)暂存状态无效

3.418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教务处完成复核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1天

5.422前,在教务处官网上拟录取名单公示1天。

6.430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信息,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及时调整教务系统与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信息。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时间之外,不接受任何专业分流申请。学生须主动查看专业分流相关通知,如错过申请和考核时间,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2.获准专业分流的学生应按照本学期选定的课程继续完成修读,并按规定参加原学院的各项教学活动,下学期再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

3.各学院应及时解答学生专业分流方面的问题,接受学生关于转入专业情况、接收基本条件等方面的咨询。

4.本科生专业分流教务系统操作手册(学生)请参见附件3。

 

学籍科联系人:曹筱杨      联系电话:0552-3171096

邮箱:aufe_jwc_xjk@163.com

 

附件:

附件1:各学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级本科生专业类内分流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本科生专业分流教务系统操作说明(学生使用).docx

附件4:安徽财经大学方向班简介.zip

 

 

                                 教务处

                               2025321


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1   浏览次数:100

各学院及2024本科生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科综合教务系统专业分流模块业务流程,2024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分为转专业(类)、缺额计划征集、专业类内分流三个阶段依次完成。

一、报名对象

2024级本校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

二、申请转专业(类)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类)

详情请见《学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信息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类)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

2.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3.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

4.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类)的学生。

三、转专业(类)阶段(32142

1.321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各学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

2.3259:00—32615:00,学生根据各学院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转专业(类)申请,暂存状态无效,限申请转1个专业(类)。

3.327—4月2日,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转出学院审批、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教务处完成复核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1天

四、缺额计划征集阶段43411日)

1.43各相关学院报送本阶段征集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信息至教务处学籍科,经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各相关学院专业(类)征集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

2.489:00499: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专业(类)申请,暂存状态无效,限申请转1个专业(类)。

3.49411日,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转出学院审批、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教务处完成复核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1天

五、专业类内分流阶段414418日)

1.4月15日前,各学院报送本阶段所在学院专业类内分流方案至教务处学籍科,经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正式发布

2.4169:004月17日9:00,2024级专业类学生(含第一、二阶段录取为专业类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向专业类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每人限报专业类内1个专业)暂存状态无效

3.418各学院线上完成学生资格审查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教务处完成复核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上公示1天

5.422前,在教务处官网上拟录取名单公示1天。

6.430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202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信息,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及时调整教务系统与教育部学信网的学籍信息。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时间之外,不接受任何专业分流申请。学生须主动查看专业分流相关通知,如错过申请和考核时间,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2.获准专业分流的学生应按照本学期选定的课程继续完成修读,并按规定参加原学院的各项教学活动,下学期再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

3.各学院应及时解答学生专业分流方面的问题,接受学生关于转入专业情况、接收基本条件等方面的咨询。

4.本科生专业分流教务系统操作手册(学生)请参见附件3。

 

学籍科联系人:曹筱杨      联系电话:0552-3171096

邮箱:aufe_jwc_xjk@163.com

 

附件:

附件1:各学院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数、接收条件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级本科生专业类内分流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本科生专业分流教务系统操作说明(学生使用).docx

附件4:安徽财经大学方向班简介.zip

 

 

                                 教务处

                               20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