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合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04 浏览次数: 547

皖设专[2019]-1

各相关高校: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通知》(皖教高[2017]1号文)的文件要求,根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总体安排,专委会决定于20192月至20195月开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综合评估。

1、参加本次评估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需要有三届(含)毕业生(截止20192月)。其他符合条件的均需参加本次评估。

22019310日前递交《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评估申请书》(附件1)。申请表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专委会邮箱。截止日前不提出申请,专委会将不受理评估材料。

32019510前递交《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评估表(附件2)》、《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评估简表(附件3)》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请各相关高校根据认真研读《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5),并在规定时间递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158 5553 5791

冯老师138 6665 1460

箱:ahucdc@126.com

QQ 群:178582651(群号:设计学类专业委员会)


附件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评估申请书201902.doc

附件2-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评估表(试行)201902.docx

附件3-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评估简表(试行)201902.xlsx

附件4-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1902.doc

附件5-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1902.doc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合作委员会

2019225日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合作委员会关于开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综合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4   浏览次数:547

皖设专[2019]-1

各相关高校: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通知》(皖教高[2017]1号文)的文件要求,根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总体安排,专委会决定于20192月至20195月开展“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综合评估。

1、参加本次评估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需要有三届(含)毕业生(截止20192月)。其他符合条件的均需参加本次评估。

22019310日前递交《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评估申请书》(附件1)。申请表盖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专委会邮箱。截止日前不提出申请,专委会将不受理评估材料。

32019510前递交《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评估表(附件2)》、《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评估简表(附件3)》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请各相关高校根据认真研读《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4)、《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附件5),并在规定时间递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陈老师158 5553 5791

冯老师138 6665 1460

箱:ahucdc@126.com

QQ 群:178582651(群号:设计学类专业委员会)


附件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评估申请书201902.doc

附件2-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评估表(试行)201902.docx

附件3-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评估简表(试行)201902.xlsx

附件4-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1902.doc

附件5-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1902.doc



                                    安徽省普通本科高校设计学类专业合作委员会

2019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