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1-30 浏览次数: 320

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201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认真研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4),并按相关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符合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的,须编制《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1)或《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合订为一本,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请各学院(部)于201812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PDF发送至实践科邮箱acsjjxk@163.com

  

联系电话:3178377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2).docx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181130


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30   浏览次数:320

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13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2018年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部)认真研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4),并按相关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二、符合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的,须编制《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1)或《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2),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合订为一本,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报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请各学院(部)于201812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PDF发送至实践科邮箱acsjjxk@163.com

  

联系电话:3178377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2).docx

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