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育周活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09 浏览次数: 37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 号)《安徽财经大学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11号)、《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校政字〔2020〕57号)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期考试结束后第一周为实践教育周,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以及劳动教育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育周工作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22-2024级本科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实施细则。学生根据本专业1-6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包含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计划,下同),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确定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开展形式与预期目标。学生可利用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等渠道,完成本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为充分利用我校实践教育基地资源,前往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实习的学生人数比例应不少于10%。学生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中,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专业调查与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调查与实习报告,原则上查重率应低于15%。

       (三)时间安排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在“实习实训系统”导入数据后,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到“实习实训系统”维护本学院数据,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表上的时间节点完成本次专业调查与实习,详见表1。

1 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安排表

序号

项目

时间

说明

1

建立任务

7月1日

前完成

教务处在“学习通”实践教学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建立实习任务,并将师生对应关系导入系统。

2

制定计划

7月3日

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制定个人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明确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地点、开展形式、成果等内容并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

3

审核计划

7月7日

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及学生个人特点,审核学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4

过程管理

7月7日—7月13日

学生按计划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

5

提交成果

8月25日

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专业调查与实习成果,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6

评定成绩

9月22日

前完成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百分制),系统将于2025年9月29日关闭。成绩评定后,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复核。

7

资料存档

9月29日

前完成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专业调查与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与学院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留存。

 

三、其他有关工作

        (一)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方式

    1.通过学校主页,登录学校智慧校园,点击“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空间”-“实践教学”。

    2.通过教务处主页“常用链接”,点击“网络教学平台”-“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后续操作同上。

指导老师、实习学生、管理员操作手册详见教务处官网已发布在“实验实训”-“常用文档下载”。

(二)岗位审核与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在审核学生岗位申请时,应首先检查学生填报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学生未填写或填写内容不规范,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指导其正确填报。

在评定成绩之前,指导教师需仔细核查学生提交的实习材料是否齐全,特别是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等材料。如果学生未提交材料或内容不规范,指导教师应尽快与学生沟通,指导其补充完善。

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对指导教师的评分进行复核,除了检查教师评分的合理性外,还应重点复核学生提交的实习材料,若发现学生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需联系指导教师与学生修改实习材料。

        (三)材料报送

学院核对2022-2024级学生与教师指导关系。请于2025627日前将师生指导分配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或拍照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工作邮箱:acsjjxk@163.com

附件: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相关要求.docx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025年6月9日


【实践】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育周活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   浏览次数:37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 号)《安徽财经大学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11号)、《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校政字〔2020〕57号)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期考试结束后第一周为实践教育周,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以及劳动教育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育周工作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22-2024级本科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实施细则。学生根据本专业1-6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包含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计划,下同),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确定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开展形式与预期目标。学生可利用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等渠道,完成本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为充分利用我校实践教育基地资源,前往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实习的学生人数比例应不少于10%。学生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中,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专业调查与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调查与实习报告,原则上查重率应低于15%。

       (三)时间安排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在“实习实训系统”导入数据后,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到“实习实训系统”维护本学院数据,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表上的时间节点完成本次专业调查与实习,详见表1。

1 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安排表

序号

项目

时间

说明

1

建立任务

7月1日

前完成

教务处在“学习通”实践教学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建立实习任务,并将师生对应关系导入系统。

2

制定计划

7月3日

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制定个人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明确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地点、开展形式、成果等内容并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

3

审核计划

7月7日

前完成

指导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及学生个人特点,审核学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4

过程管理

7月7日—7月13日

学生按计划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

5

提交成果

8月25日

前完成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专业调查与实习成果,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6

评定成绩

9月22日

前完成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百分制),系统将于2025年9月29日关闭。成绩评定后,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复核。

7

资料存档

9月29日

前完成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专业调查与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与学院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留存。

 

三、其他有关工作

        (一)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方式

    1.通过学校主页,登录学校智慧校园,点击“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空间”-“实践教学”。

    2.通过教务处主页“常用链接”,点击“网络教学平台”-“超星网络教学平台”,后续操作同上。

指导老师、实习学生、管理员操作手册详见教务处官网已发布在“实验实训”-“常用文档下载”。

(二)岗位审核与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在审核学生岗位申请时,应首先检查学生填报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学生未填写或填写内容不规范,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指导其正确填报。

在评定成绩之前,指导教师需仔细核查学生提交的实习材料是否齐全,特别是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等材料。如果学生未提交材料或内容不规范,指导教师应尽快与学生沟通,指导其补充完善。

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对指导教师的评分进行复核,除了检查教师评分的合理性外,还应重点复核学生提交的实习材料,若发现学生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需联系指导教师与学生修改实习材料。

        (三)材料报送

学院核对2022-2024级学生与教师指导关系。请于2025627日前将师生指导分配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或拍照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工作邮箱:acsjjxk@163.com

附件: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相关要求.docx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