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考、考务人员: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28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公平公正顺利开展考试工作,按照学校纪委办公室要求,现就学习通内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考务人员)培训课程要求通知如下:
1.完成课程各章节资料学习;
2.完成课程内考试,并考核合格;
3.完成时间:2020年12月25日24:00前;
4.完成情况将于考后上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教务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