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24号)等文件要求(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1.2015年立项的部分重大、重点、一般校级教研项目;2014年以来立项的省级教研项目。
2.2013年至2016年立项的部分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团队、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2012年以来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集体项目。项目名单及所在管理部门见附件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团委组织检查验收;省级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委托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另行通知。
二、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项目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材料填写
1.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写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1、3-2,附件4-1、4-2)。
2.未到期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必须参加年度检查。项目须填写进展报告书,其中,振兴计划项目填写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5-2),其它类型项目填写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附件5-1)。
3.校级研究项目已获得省级立项的可直接结题,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本单位审批。
4.如若申请延期结题,请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6-1,6-2),须本单位审批。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充分发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及时通知并组织相关项目组按要求参加检查验收。延期项目数将直接影响明年各相关单位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立项数量。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2.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到期项目原则上必须按照任务书要求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已经申请延期一年结题的项目未能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的,作撤项处理。项目不按期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学校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未到期项目国家级、省级项目必须参加年度检查,项目不按任务书实施的,负责人必须提出整改方案。
3.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检查验收相关要求(附件7),认真填写各项目结题报告书、进展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4.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五、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质量工程系统上传材料并报送相关材料。
1.校级项目。2015年及以后的项目须通过系统上传结题报告等材料,网址:http://aufe.zlgc2.chaoxing.com/。
2.省级项目。项目负责人须通过系统上传结题报告等材料,安徽省高教处网页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ahedu.gov.cn/gaojiaochu),点击左侧导航栏登录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3.报送要求。校级项目和省级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于4月10日前完成系统内上传,同时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汇总表(附件8)、项目任务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整理汇总,于4月15日前将各项材料报送至管理部门(教务处或发展规划处)。
教务处联系电话:3171098
电子邮箱:jwczlk2017@163.com
附件: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