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推进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切实调动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各单位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并结合2017年度考核结果,申请调整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
各单位对拟任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系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校政字〔2016〕26号)的要求组织申请。
调整基层教学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单位,于2019年3月21日之前将调整申请和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wczlk2017@163.com。
教务处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