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03 浏览次数: 769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 立项范围

(一)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

1.一流(品牌)专业

2.一流课程

2-1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

2-2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2-3 智慧课堂

2-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3.一流教材建设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4-1 高水平教学团队

4-2 教学名师

4-3 教坛新秀

4-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5-1.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

6.协同育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

6-1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6-2 中外合作培养项目

6-3 省级“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7.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7-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7-2学科和技能竞赛

7-3 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7-4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二)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各学院(部)及项目主持人要依据安徽省2018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申报条件,紧扣我校的内涵发展、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质量提升需要,确定申报项目内容,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项目申请书。

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附件1:《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和附件3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

  1. 其他要求

1.坚持创新引领。基于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一流本科教育的有关意见,新设置基层教学组织示范项目,突出一流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项目的重要性

2.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各学院(部)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文件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遴选、评审、推荐工作。

3.把握好总体方向和原则,整体谋划,精心设计,处理好长远与眼前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已有项目与申报项目之间的关系。各学院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各学院在申报文件中分别说明本学院各专业中,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为全校后10%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4.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5.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教研项目立项仅限于专业评估和专业质量监控方面的课题,在专业合作委员会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校再申请立项教研项目。

6.承担集体项目的负责人申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个人项目除外):

(一)双肩挑岗位处级以上领导,主持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的在研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项;

(二)学院(部)负责人主持承担的校级及以上在研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5项;

(三)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主持承担的校级及以上在研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项;

(四)普通教师、副高及以下职称教师主持承担的校级及以上在研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正高职称教师不得超过3项。

、申报材料和时间

请将项目纸质申报书1份及汇总表1份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8125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wczlk2018@163.com;电话:0552-3171098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11.28.doc

附件2: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zip

附件3: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doc



教务处

20181128


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   浏览次数:769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 立项范围

(一)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

1.一流(品牌)专业

2.一流课程

2-1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

2-2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2-3 智慧课堂

2-4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3.一流教材建设

4.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4-1 高水平教学团队

4-2 教学名师

4-3 教坛新秀

4-4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5-1.教学研究项目(含重大、重点和一般)

6.协同育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

6-1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6-2 中外合作培养项目

6-3 省级“六卓越 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

7.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7-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7-2学科和技能竞赛

7-3 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

7-4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二)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各学院(部)及项目主持人要依据安徽省2018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申报条件,紧扣我校的内涵发展、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质量提升需要,确定申报项目内容,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项目申请书。

具体申报要求请详见附件1:《2018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和附件3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

  1. 其他要求

1.坚持创新引领。基于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一流本科教育的有关意见,新设置基层教学组织示范项目,突出一流专业、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项目的重要性

2.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各学院(部)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文件和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遴选、评审、推荐工作。

3.把握好总体方向和原则,整体谋划,精心设计,处理好长远与眼前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继承与创新的关系、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已有项目与申报项目之间的关系。各学院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各学院在申报文件中分别说明本学院各专业中,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为全校后10%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4.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5.本科高校专业合作委员会的教研项目立项仅限于专业评估和专业质量监控方面的课题,在专业合作委员会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校再申请立项教研项目。

6.承担集体项目的负责人申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个人项目除外):

(一)双肩挑岗位处级以上领导,主持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的在研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项;

(二)学院(部)负责人主持承担的校级及以上在研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5项;

(三)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主持承担的校级及以上在研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项;

(四)普通教师、副高及以下职称教师主持承担的校级及以上在研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正高职称教师不得超过3项。

、申报材料和时间

请将项目纸质申报书1份及汇总表1份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8125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wczlk2018@163.com;电话:0552-3171098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11.28.doc

附件2: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zip

附件3: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doc



教务处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