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7和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执行,为做好2018-2019-1学期授课任务的安排工作,请学院和教学单位按时提供如下数据:
一、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信息
(一)2018-2019-1学期开设的课程信息
根据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填写2018-2019-1学期开设的但课程库中没有的课程信息,含开设新课程和课程库中规格相同课程,开设新课程需要填写《开设新课程申请表》,教学大纲附后,申请表见附件1。
请于5月21日(星期一)9:30前之前,将确认后的《开设新课程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经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到教务处质量科。
(二)后续学期开设的其他课程
在2017级培养方案中,将大三、大四各学期开设的但课程库不存在的课程申请表和汇总表请于5月25日17:30之前报送到教务处质量科。
二、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
(一)按照《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学分结构(讨论稿)(第二稿)》的要求,填写在2018-2019-1学期开设的但课程库里没有相同规格的课程申请表及汇总表。
(二)为了对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预维护,请相关学院(部)提供思政课以及外语、数学、计算机、财经写作等通识教育课程的开课方式、开课学期、开课计划等安排情况。
请于5月21日9:30之前,将上述资料报送到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wczlk2017@163.com。
注意:
1.开设新课程是指课程名、学分、考核方式、大纲等与课程库现有的课程有明显不同的课程,由各学院(部)教授委员会认定,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库中没有,但在2017级培养方案中有且非新开课程(仅仅调整课程号或课程名),在汇总表中一并报送,并标明课程库对应的课程号和课程名。2017级人才培养中使用课程库中的相应课程号去替代该类课程,便于后期进行审查。
3.由于2018级培养方案变动较大,课程号的14版编码规则已经不适合新的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中新增的课程号将采用新的编码方式(新编码方式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