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3年3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根据《教育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要求,现制定我校实践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为内容,坚持“完善制度、构筑平台、拓宽渠道、创新形式”的原则,分层分类,全面推进实践育人活动,逐步建立起一个校内校外相结合、课内课外相结合、专业实践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立体式实践育人体系。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实践育人工作委员会,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任委员会主任,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副主任,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宣传部、实验实训中心、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后勤服务集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人武部、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三、工作职责
1、实践育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实践育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划、协调大学生实践育人、军事训练、社会实践等活动,具体承担实践育人成果评价或认定、奖励和学分替代方案制定等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1)处理好实践育人与理论教学的关系,使理论教学与实践育人统筹、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2)落实经费支持与管理制度建设。学校设立实践育人专项经费,鼓励教师深入开展实践育人的研究和改革,加快实践育人内容和相关教材的更新步伐,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建立新型的适应学生能力培养、多元化实践考核方法,推进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研究性学习。
2、学院(部)职责
各学院(部)成立实践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到实践育人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实践育人工作。要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将构建的实践育人体系列入培养方案之中;同时提出专业技能规范,制定专业实践育人大纲,报学校审批后,严格按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实践育人大纲的要求安排各个环节的实践育人工作。
(1)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育人内容的转化,做到实践育人与理论教学、科研和社会应用密切联系,实现基础与前沿、理论与应用的有机结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潜能。
(2)各学院(部)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积极探索实践育人的组织形式与途径,以各类重要赛事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抓手,鼓励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综合素质拓展活动;加大对学生创新实践活动的投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开展具有学科专业特点的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落实本科生导师制,指导学生自主开展科研实践或参与教师科研活动。
四、实施内容
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由实践教学、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和其他实践活动组成。 内容体系涵盖实践教学、社会实践、军事训练、学术科技实践、生产管理实践、劳动实践、艺术实践、军事实践、创业实践和学科竞赛等。
五、实施方案
实践教学、军事训练、社会实践为学生必修学分,其他实践活动,为学生选修学分。
1、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其学分比重: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15%;理工类专业不低于总学分25%。
(1)加强实验实训课程体系建设。实验实训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实验实训、学科基础实验实训、专业实验实训、专业综合实验实训和跨专业综合实验实训课程组成。实验实训课程的设置要根据学生就业岗位的能力需要和要求进行设计和调整。实验实训课程内容设计要与理论课堂教学紧密结合。推行基于问题、项目、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加强综合性实践科目设计和应用。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支持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创新性实验、创业计划和创业模拟活动。实验实训课程建设主要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教务处协助。
(2)进一步推进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改革,鼓励多样化的毕业论文(设计)形式。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程时间应不低于6个月,学生应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较大的毕业设计项目可以成立项目组形成统一的项目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院具体实施。
(3)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外实践活动。利用当地德育教育资源,建立校外德育教育基地,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促进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外实践工作由宣传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负责。
2、军事训练工作。组织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我校把军事训练作为必修课,列入培养方案,训练时间为2—3周。训练期间有关部门对学生进行国防知识教育。军事训练工作在学校军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装部具体负责,教务处、学生处和各学院配合。
3、社会实践。强化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走向社会,深入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了解社情民情国情。加强农村社会调查、城市社会调查、专业调查和专题调查实践活动环节。社会实践由校团委负责,各学院(部)具体实施。
4、其他实践活动。其他实践活动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拓展、创新创业能力。主要包括:
(1)学术科技实践。开展各类学术科技活动,营造良好学术科技氛围。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科研活动,进一步丰富学生学术科,丰富学生的学术科技创新知识,增强学生的学术科技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以“挑战杯”为抓手,建立校内学术科技竞赛机制,形成浓厚的校园科技创新氛围。提高竞赛作品质量,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鼓励科技创新获奖作品交流展,鼓励立志科技创新和创业的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创新研究,促进大学生未来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学术科技实践由校团委负责,各学院(部)具体实施。
(2)生产实践。大力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积极联系建立实践基地,将大学生锻炼成长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抓好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和见习服务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帮助学生提高就业和创业技能,为他们实现就业创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同时,让学生在实战环境中运用专业知识、有效整合资源,尽早回报社会、贡献社会。
(3)劳动实践。通过开设劳动实践课,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吃苦耐劳的品质。开展净化美化校园劳动,以及走出校门的各种义务劳动和勤工助学劳动等。
(4)管理实践。学生通过参与学校管理、院系管理、班级管理、宿舍管理、社团管理、生产实践管理等锻炼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团队意识和自律意识。
上述生产实践、劳动实践和管理实践活动,由学生处、后勤服务集团、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5)艺术实践。通过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活动,举办文化艺术节,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审美观,形成高品位的气质。
(6)创业实践。通过开设创业指导课、组建创业团队、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构建创业平台,增强学生创业观念,提高学生创业能力。
(7)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周边城乡居民社区,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倡导文明行为、法治宣传、环保宣传、助学助老助残服务、关爱农民工子女、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志愿服务的“结对+接力”机制,推进“志愿服务站”活动阵地建设,以集中性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
艺术实践、创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由校团委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师资队伍保障
学校制定和完善教师实践育人的规定和政策,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实践育人水平。鼓励教师增加实践经历,参与产业化科研项目,积极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到社会各部门进行挂职锻炼。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提升实验教学水平。统筹安排教师指导和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团干部参加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学习考察等活动。教师承担实践育人工作计算工作量,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经费保障
学校建立实践育人专项经费,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团委、人武部等部门根据各学院的实践育人、军训、申报的社会实践项目情况,对经费进行核准,并列入学校经费预算。
(三)安全保障
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学生实习、实践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质量保障
各学院(部)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实践育人文件的规定,根据各实践育人环节规定的要求,加强对实践育人的质量监控和对指导教师教学质量的考评,进一步完善学生实践成绩的评定考核办法,全面提高实践育人质量。实践考核的内容要从以以能力测量为主,把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考核贯穿于能力考核之中,把考核重点放在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测量上。
(五)奖励政策
1、根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使用情况,学校定期评选优秀实习实训基地。
2、学校根据学生学科竞赛性质、创新项目通过验收、专利授权、论文发表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3、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文艺体育、创新创业、专利技术与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根据其内容和质量,可取得相应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