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主体作用,拓展教学质量信息的反馈渠道,更好的促进教学质量改革,在总结2013年我校学生教学督查委员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的组成
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由教务处处长、学校学生会2人、校长助理团成员1人、各学院学生会1人组成。教务处处长任主任委员。
二、教学信息员的聘任
1.教学信息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深入同学,广泛收集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地反应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每个班级聘任一名教学信息员。原则上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班级、院学生会、校学生会推荐相结合,经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审核,由教务处负责选聘。
3.教学信息员实现动态聘任与管理方式,聘期一般为一学年。
三、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1.教学信息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反应教学管理、培养方案、教学条件与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反应课堂教学的纪律、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认真填报《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每2周报送学生教学信息委员会汇总,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备案。
5.积极参加教务处组织教学调研活动。
四、教学信息员的权利
1.教学信息员是学生切身利益的代表,在执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无故阻挠、干扰、打击和报复,对造成后果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其责任。
2.教学信息员有要求教务处为其提供的信息保密的权利。
五、教学信息处理机制
教务处对教学信息及时分析归类,依据信息类别处理。
1.及时将合理意见与建议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汇报。
2.及时将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核查处理。
3.对核实问题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提交处理报告。
六、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建立学院学生信息员制度。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