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安排,需要各参评院校在专家进校前将本科教学工作基本信息上传至全国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现将相关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
(一)2016-2017学年试卷汇总清单;
(二)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清单;
(三)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就业单位一览表;
(四)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实习基地一览表;
(五)专家进校当周课程表
(六)在校学生名单;
(七)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实验人员名单;
(八)访谈对象(主要是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接受访谈的时间段;
(九)专家驻校的工作和生活安排;
(十)近三年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二、具体要求
上报材料(一)—(四)由学院填报,(五)由教务处填报),(六)由学生处填报,(七)由人事处填报,(八)、(九)由校办负责提供,(十)由发规处负责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院统计2016-2017年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课程和学院自行组织的考试课程试卷清单,没有试卷的请提供书面情况说明,任课教师、课程组负责人和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学院留存备查。学院需按照清单中课程顺序进行试卷归档,方便调阅。
(二)学院填写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采取论文替代形式的,要在备注栏目标注替代形式。学院需按照论文汇总清单整理纸质材料,按照班级、学号顺序排序存放,方便调阅。
(三)学院需将近三年吸纳毕业生人数多、有影响力的就业单位,作为主要的、代表性的就业单位遴选填报,推荐专家进校走访。毕业生规模超过500人的学院,提供20家主要的、有代表性就业单位;毕业生规模小于500人的学院,提供10家主要的、有代表性的就业单位。学院做好与就业单位的联系沟通,以便专家实地考察。
(四)对照《安徽财经大学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请各学院从校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中(具体名单附后)遴选出1—2个示范性基地,以便推荐专家实地考察走访。
(五)附件1由学院填报,附件3由教务处填报,附件4由学生处填报,附件5由人事处填报,具体按照填表说明填写。
三、上报要求
请各单位10月2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部门领导签字盖章送至评估办公室(2号行政楼B202)李亚州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评建办邮箱acshpg@163.com。
安徽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办公室
2017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