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20 浏览次数: 10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121号)第四章第五条相关规定“学生旷课累计超过课程学时三分之一,或未完成作业三分之一,或课程内实践部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具备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此次期末考试不予安排补考。

现对本学期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6月20—6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佐证说明材料书面反馈所在学院教学办


附件: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名单.xlsx



教务处

2025年6月20日

关于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20   浏览次数:10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121号)第四章第五条相关规定“学生旷课累计超过课程学时三分之一,或未完成作业三分之一,或课程内实践部分考核不合格者,不具备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此次期末考试不予安排补考。

现对本学期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6月20—6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佐证说明材料书面反馈所在学院教学办


附件: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名单.xlsx



教务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