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11号)、《安徽财经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1号)、《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校政字〔2020〕57号)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期考试结束后第一周为学生专业调查与实习周和劳动周,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毕业实习以及劳动教育活动;本学期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2月28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育周工作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22-2024级本科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实施细则。学生根据本专业1-6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包含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计划,下同),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确定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开展形式与预期目标。学生可利用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等渠道,完成本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为充分利用我校实践教育基地资源,前往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实习的学生人数比例应不少于10%。学生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中,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专业调查与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调查与实习报告,原则上查重率应低于15%。
(三)时间安排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在“实习实训系统”导入数据后,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到“实习实训系统”维护本学院数据,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表上的时间节点完成本次专业调查与实习,详见表1。
表1 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安排表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说明 |
1 | 建立任务 | 2024年12月13日前完成 | 教务处在“学习通”实践教学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建立实习任务,并将师生对应关系导入系统。 |
2 | 制定计划 | 2025年1月12日前完成 | 学生在系统内制定个人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明确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地点、开展形式、成果等内容。并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 |
3 | 审核计划 | 2025年1月13日前完成 | 指导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及学生个人特点,审核学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
4 | 过程管理 | 2025年1月13日—1月19日 | 学生按计划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 |
5 | 提交成果 | 2025年2月21日前完成 |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专业调查与实习成果,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
6 | 评定成绩 | 2025年3月2日前完成 |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百分制),系统关闭将于2025年3月2日关闭。成绩评定后,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复核。 |
7 | 资料存档 | 2025年3月16日前完成 |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专业调查与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与学院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留存。 |
二、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学生在指导教师帮助下,确定毕业实习的开展形式与预期目标。可利用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等渠道,完成毕业实习。为充分利用我校实践教育基地资源,前往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实习的学生人数比例应不少于10%。并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中,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实习周记以及不少于3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原则上查重率应低于15%。
(三)时间安排
本学期毕业实习安排在2025年1月6日—2025年2月21日,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毕业实习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毕业实习过程,各学院严格按照毕业实习时间表上的时间节点完成本次毕业实习工作,具体时间节点详见表2。
表2 毕业实习时间安排表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说明 |
1 | 建立任务 | 2024年12月8日前完成 | 教务处在“学习通”实践教学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建立实习任务,并将师生对应关系导入系统。 |
2 | 制定计划 | 2025年1月5日前完成 | 学生在指导教师及学院帮助下,制定个人毕业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并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 |
3 | 审核计划 | 2025年1月6日前完成 | 指导教师根据并结合专业特点和毕业论文选题,审核学生的毕业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
4 | 过程管理 | 2025年1月6日—2月28日 | 学生开展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四周。 |
5 | 提交成果 | 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 |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周记、实习报告、毕业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拍照以附件形式上传)及其他实习材料(附件上传)。 |
6 | 评定成绩 | 2025年3月9日前完成 |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百分制)。成绩评定后,学院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复核。 |
7 | 资料存档 | 2025年3月16日前完成 |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毕业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存档。 |
三、其他有关工作
(一)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方式
1. 通过学校主页,登录学校智慧校园,点击“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空间”-“实践教学”。
2. 通过教务处主页“常用链接”,点击“网络教学平台”,后续操作同上。
指导老师、实习学生、管理员操作手册详见教务处官网已发布在“实验实训”-“常用文档下载”。
(二)岗位审核与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在审核学生岗位申请时,应首先检查学生填报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学生未填写或填写内容不规范,指导教师应及时与学生取得联系,并指导其正确填报。
在评定成绩之前,指导教师需仔细核查学生提交的实习材料是否齐全,特别是实习报告、实习单位鉴定意见等材料。如果学生未提交材料或内容不规范,指导教师应尽快与学生沟通,指导其补充完善。
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对指导教师的评分进行复核,除了检查教师评分的合理性外,还应重点复核学生提交的实习材料,若发现学生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需联系指导教师与学生修改实习材料。
(三)安全与纪律要求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范和纪律要求,确保个人安全和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学生应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质,展现我校学生良好形象。
(四)材料报送
学院核对2021--2023级学生与教师指导关系,分配2024级学生指导教师。请于2024年11月18日前将师生指导分配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或拍照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工作邮箱:acsjjxk@163.com。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