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见附件6)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从推荐参加“国创计划”的项目中认真遴选出优秀项目进行年会项目申报。
二、申报内容
1.学术论文。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改革成果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创业推介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具体要求详见《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7)。
三、报送要求
1.报送截止日期:7月8日。
2.限额:每学院按照要求择优推荐1-3篇学术论文,1个改革成果项目和1个创业推介项目。
3.报送方式: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ccxcy@163.com)。同时,将纸质的项目申报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交至一号行政楼B208室。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其他事项
1.参会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学术论文需在首页或致谢部分严格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
2.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项目已经完成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的研究生参加年会),并需在展板的显著位置按规定进行标注,标注内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支持项目(项目批准号)”。申请或获得专利的项目,专利申请人或发明人需有参加项目的本科生。
3.创业推介项目要求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的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参加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4.往届年会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年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娟,联系电话:0552-3176758。
附件:
3.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4.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6.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7.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docx
教务处(创业学院)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