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辅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30 浏览次数: 738

各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安徽财经大学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23级本科生辅修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2023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3.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单科均不低于60分且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二、报名及审批流程

1.根据各学院开设辅修专业及接收计划数(见附件1),在531下午15点——61下午15点,学生通过本科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报名(辅修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2)。

2.若报名人数超出辅修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则按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

3.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最终录取名单,请学生自行查看录取结果并进行选课,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辅修专业的学习。

三、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

1.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各辅修专业所属学院制定,学生按照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自主选课修读。若学生辅修课程已在主修专业修读并考核合格,可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申请免修。

2.辅修专业的课程教学与主修专业一致。

3.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具体学分要求见各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其它说明

1.辅修专业按照每个学分90元的标准收取学习费用,依据所修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分两次预收(第二和第四学年),不实行减免若中途退学,已修课程学费不再退还

2.请同学们综合考量主修专业的学习计划、自身时间、精力等各方面因素,慎重选择辅修,避免中途退出辅修专业学习

3.辅修毕业审核及学位申请按照国家最新文件执行。

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宣传工作,使2023级学生准确了解学校辅修教育的相关政策,提醒学生及时登录系统报名。

 

联系科室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电话:0552-3171096

 

附件附件1:各学院开设辅修专业及接收计划统计表(2023级).xlsx

附件2:本科生辅修专业教务系统操作手册.docx      

 

                                    

教务处

2024530


【学籍】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辅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浏览次数:738

各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安徽财经大学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23级本科生辅修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2023级在籍全日制本科生;

3.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单科均不低于60分且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二、报名及审批流程

1.根据各学院开设辅修专业及接收计划数(见附件1),在531下午15点——61下午15点,学生通过本科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报名(辅修报名操作手册见附件2)。

2.若报名人数超出辅修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则按照学生平均学分绩点择优录取。

3.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最终录取名单,请学生自行查看录取结果并进行选课,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辅修专业的学习。

三、辅修专业的教学管理

1.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由各辅修专业所属学院制定,学生按照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自主选课修读。若学生辅修课程已在主修专业修读并考核合格,可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申请免修。

2.辅修专业的课程教学与主修专业一致。

3.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具体学分要求见各辅修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其它说明

1.辅修专业按照每个学分90元的标准收取学习费用,依据所修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分两次预收(第二和第四学年),不实行减免若中途退学,已修课程学费不再退还

2.请同学们综合考量主修专业的学习计划、自身时间、精力等各方面因素,慎重选择辅修,避免中途退出辅修专业学习

3.辅修毕业审核及学位申请按照国家最新文件执行。

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宣传工作,使2023级学生准确了解学校辅修教育的相关政策,提醒学生及时登录系统报名。

 

联系科室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电话:0552-3171096

 

附件附件1:各学院开设辅修专业及接收计划统计表(2023级).xlsx

附件2:本科生辅修专业教务系统操作手册.docx      

 

                                    

教务处

202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