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专业调查与实习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11号)、《安徽财经大学毕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1号)、《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校政字{2020}57号)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要求,专业调查与实习是学期考试结束后第一周开始,学期劳动周和专业调查与实习周(以下简称实践教育周)同期;本学期毕业实习安排在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23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践教育周工作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21-2023级本科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学生根据本专业1-6学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包含劳动教育的专业性劳动实践计划,下同),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确定专业调查与实习的开展形式与预期目标。学生可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网络资源、在线人物访谈、虚拟仿真项目实习或其他渠道,完成本学期专业调查与实习。并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中,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专业调查与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专业调查与实习报告,原则上查重率应低于15%。
(三)时间安排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在“实习实训系统”导入数据后,各学院教学秘书登录到“实习实训系统”维护本学院数据,并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表上的时间节点完成本次专业调查与实习,详见表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专业调查与实习工作实施细则。
表1 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安排表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说明 |
1 | 建立任务 | 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 教务处在“学习通”实践教学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建立实习任务,并将师生对应关系导入系统。 |
2 | 制定计划 | 2024年1月7日前完成 | 学生在系统内制定个人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明确专业调查与实习时间、地点、开展形式、成果等内容。并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 |
3 | 审核计划 | 1月8日前完成 | 指导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及学生个人特点,审核学生的专业调查与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
4 | 过程管理 | 1月8日-1月14日 | 学生按计划开展专业调查与实习。 |
5 | 提交成果 | 2月29日前完成 |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专业调查与实习成果,并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
6 | 评定成绩 | 3月10日前完成 |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百分制),系统关闭将于2023年3月10日关闭。 |
7 | 资料存档 | 3月24日前完成 |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专业调查与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与学院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留存。 |
二、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24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
(二)开展形式与成果要求
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利用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平台、校企合作平台、自主联系可实习的单位等开展实习。并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中,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实习周记以及不少于3000字的毕业实习报告,原则上查重率应低于15%。
(四)时间安排
本学期毕业实习安排在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23日,各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毕业实习工作实施细则。为规范毕业实习过程,各学院严格按照毕业实习时间表上的时间节点完成本次毕业实习工作,具体时间节点详见表2。
表2 毕业实习时间安排表
序号 | 项目 | 时间 | 说明 |
1 | 建立任务 | 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 | 教务处在“学习通”实践教学模块(以下简称系统)建立实习任务,并将师生对应关系导入系统。 |
2 | 制定计划 | 2024年1月7日前完成 | 学生在指导教师及学院帮助下,制定个人毕业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并在“学习通”大学生实习数据提交模块,认真填写本人实习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见附件。 |
3 | 审核计划 | 1月8日前完成 | 指导教师根据并结合专业特点和毕业论文选题,审核学生的毕业实习计划,并在系统内予以通过。 |
4 | 过程管理 | 1月8日-2月23日 | 学生开展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四周。 |
5 | 提交成果 | 2月29日前完成 | 学生在系统内提交周记、实习报告、毕业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拍照以附件形式上传)及其他实习材料(附件上传)。 |
6 | 评定成绩 | 3月10日前完成 | 指导教师评定成绩(百分制)。 |
7 | 资料存档 | 3月17日前完成 | 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导出毕业实习成绩及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教务处和学院分别存档。 |
三、其它有关工作
(一)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方式
1. 通过学校主页,登录学校智慧校园,点击“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空间”-“实践教学”。
2. 通过教务处主页“常用链接”,点击“网络教学平台”,后续操作同上。
指导老师、实习学生、管理员操作手册详见教务处官网已发布在“实验实训”-“常用文档下载”。
(二)材料报送
学院核对2020--2022级学生与教师指导关系,分配2023级学生指导教师。请于2023年11月8日前将师生指导分配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或拍照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工作邮箱:acsjjxk@163.com。
教务处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