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联合培养教学点: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政字〔2017〕121号)《安徽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19〕13号)《安徽财经大学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校政字〔2008〕12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3届本科预计毕业学生(含辅修)学分修读情况第二次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辅)修专业学分预审查
(一)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进入教务系统“综合审查——方案审查”模块,结合“课组完成明细”、“课组完成情况”、“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模块进行审核,填写《xx学院2023届毕业班学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附件1)。
(二)辅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办进入教务系统“综合审查——方案审查”模块,结合“课组完成明细”、“课组完成情况”、“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模块进行审核,填写《2023届辅修专业学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附件2)。
二、信息核对及材料报送
(一)3月24日前,请各学院教学办将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学籍科邮箱aufe_jwc_xjk@163.com进行数据复核,核准后反馈至学院。
(二)3月29日前,请各学院教学办将核对无误后的明细表反馈至学生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确认后的附件1、2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三、其它注意事项
(一)2021级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的学分预审由各联合培养教学点按照培养方案及课程计划进行审核,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对于尚未按教学计划进度安排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请各学院务必督促学生修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
联系科室:学籍科
联系电话:0552-3171096
附件1:学分审查:xx学院2023届毕业班学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xls
附件2:学分审查:2023届辅修专业学生未获得学分情况明细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