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34号),课程建设类项目委托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53 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线上课程(原M00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双基”建设项目中的教学示范课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检查形式为结题验收。具体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附件1)要求完成。
课程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到期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验收结果给予“建议延期”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仍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线上课程(原MOOC):结题验收由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阶段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检查,我校不再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检查。
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由我校按照要求组织结题验收,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
阶段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检查,我校不再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检查。
阶段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检查,我校不再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检查。
社会实践课程:由我校按照要求组织结题验收,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
阶段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检查,我校不再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检查。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结题验收由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
阶段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检查,我校不再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检查。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阶段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检查,我校不再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检查。
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项目:对全部延期未结项的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 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智慧课堂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由我校按照要求组织结题验收,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
教学示范课项目(“双基”建设项目):阶段检查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检查,我校不再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检查。
检查验收相关要求
由我校负责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采用线上评审模式,项目负责人须在4月1日前在校级质量工程系统上传结题报告书(支撑材料)或延期结题报告书。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检查验收材料进行评审。操作手册见附件11。
由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负责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4月5日前将课程建设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上传到“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
本次课程类项目阶段检查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各单位应按照阶段检查要求和检查内容,严把质量、实事求是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检查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或“建议整改”,各单位须严格控制优秀比例,严格按照附件1中对各类课程项目阶段检查的要求进行结果评议。
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四、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质量工程系统上传材料
在本次年度检查验收范围内的所有课程类省级项目负责人须于4月5日前,将课程建设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上传到“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课程建设类项目的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延期报告及其他材料模板见相关附件。所有需要盖章的材料请按照要求盖章后扫描成PDF上传(可由单位统一报送盖章)。
(二)单位报送材料及时间
1.各相关单位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10),并签字盖章后于4月4日前将送至教务处质量科,同时电子版汇总表发至邮箱jwczlk2017@163.com。无需再提供其他纸质版材料。
联系人:王子璇 侯馨 时实 廖信林
联系方式:3171098;3171788
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