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附件1),学校决定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
1.课程建设类包括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和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等,此类项目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专门检查验收,另文通知。
2.非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一流专业、一流师资、实验与实践教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高等学校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计划和线上教学工作特需项目等,由省教育厅组织检查验收。
3.非课程建设类项目纳入本次检查验收范围,年度检查验收项目名单见附件2。
4.我校课程建设类项目,不纳入本次检查验收范围,名单见附件3,请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方案,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做好检查验收准备。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创新创业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
二、年度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项目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特色创新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引领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材料填写
1.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4,附件5)。
2.未到期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必须参加年度检查。项目须填写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6)。
3.如若申请延期结题,请填写延期结题报告书(附件7),须项目归属单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四、有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充分发挥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及时通知并组织相关项目组按要求参加检查验收。延期项目数将直接影响明年各相关单位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立项数量。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2.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到期项目原则上必须按照任务书要求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已经申请延期一年结题的项目未能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的,作撤项处理。项目不按期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学校要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未到期项目国家级、省级项目必须参加年度检查,项目不按任务书实施的,负责人必须提出整改方案。
3.项目负责人需按照检查验收相关要求,对照成果展示形式(附件 8),认真填写各项目结题报告书、进展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
4.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五、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1.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评审采用线上评审模式,项目负责人须在3月18日前在校级质量工程系统上传结题报告书(支撑材料)或延期结题报告书。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检查验收材料进行评审。操作手册见附件10。
校级质量工程系统地址:http://aufe.fy.chaoxing.com/portal
2.阶段检查项目。阶段检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归属单位负责检查评议。各单位应按照检查标准,严把质量、实事求是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检查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或“建议整改”,各单位须严格控制优秀比例,学校对优秀等级项目进行复查。
3.省级质量工程系统填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3月21日前在省级质量工程系统上传材料。省级项目负责人须通过省级质量工程系统上传结题报告等材料。
安徽省高教处网页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
3.单位报送材料及时间。纸质版材料为汇总表(附件9,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为结题报告书(支撑材料)、进展报告书、延期结题报告书和汇总表。各单位在3月21日前统一收齐后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邮箱jwczlk2017@163.com,
4.成果宣传。各学院(部)于3月21日前,遴选推荐 1 个先进典型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学校将择优推荐 3-5 个报送安徽高教网,宣传高等教育发展成就。
联系人:王子璇、时实、侯馨、廖信林
联系电话:3171098
电子邮箱:jwczlk2017@163.com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联系人:刘丽娟
联系电话:3176758
电子邮箱:accxcy@163.com
教务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