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0年6月12日教学工作专题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校政字〔2020〕57号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及本科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以立德树人、崇德向善、以美育人为导向,培养学生文学艺术兴趣和技能,现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通过整合,设立安徽财经大学文学艺术俱乐部,挂靠艺术学院,由艺术学院统一管理。俱乐部设主任一名,由艺术学院院长兼任,副主任若干名,由教务处、团委、宣传部、学生处、文学院、艺术学院等部门副职领导兼任。
第二条根据文学艺术的类别,结合师资队伍实际,开设诗歌、散文、小说、戏剧、书法、篆刻、声乐、绘画、摄影、影视、工艺美术等分俱乐部,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各分俱乐部设置由相关学院或教师提出申请,由校文学艺术俱乐部审核,会同教务处认定批准。各分俱乐部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负责日常管理、活动组织、考核、学分等工作。分俱乐部接受文学艺术俱乐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各文学艺术分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会员分初级会员和高级会员。初级会员主要为一、二年级学生加入,高级会员主要为三、四年级学生加入,初级会员取得合格证后可加入高级会员。安徽财经大学所有本科生必须加入某一分俱乐部的初级会员,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为发挥特长,陶冶情操,取得合格证的初级会员可申请加入高级会员。
第四条取得某一俱乐部初级会员合格证或国家级相应等级资格考试证书等,可以计2学分。俱乐部成员参加相应的学科竞赛或参加全国性比赛、展演等获得奖励的,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计学分或奖励。
第五条各文学艺术俱乐部指导教师以艺术学院、文学院等校内教师为主,校内指导教师根据指导次数、时长、效果、指导学生人数核定教学工作量(具体办法另定)。根据需要可聘请有专业特长的校外导师,聘请时由各分俱乐部提出申请,由学校文学艺术俱乐部审查后,报学校批准,其指导费用按校外专家标准支付。
第六条学校为各俱乐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各分俱乐部可自行安排活动场所。俱乐部活动所需基本公共学习工具、器材等,由俱乐部提出申请,学校资产处在预算范围内安排购置。一般性的学习用器材由学生自备。
第七条学校开发文学艺术俱乐部平台系统,通过平台报名、参加活动、考核等。
第八条俱乐部活动时间。各分俱乐部会员报名为每学年第一学期第4-5周进行。各分俱乐部活动时间主要利用课余时间和周末。
第九条本方案从2020级开始实施(注:2018级、2019级学生参加相关活动取得学分可认定为创业创业类选修学分)。
第十条本方案由教务处会同艺术学院、文学院、校团委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