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9年12月9日教学工作专题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校政字〔2020〕14号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工作量认定,合理确定课程教学课时系数,特修订原课程系数认定办法。
一、课程类别与课时系数认定
(一)开新课:该课程为新开设课程。开课学期教学课时系数为1.2。
(二)综合实验课:开课前两年教学课时系数为1.8;第三年开始系数为1.5。
(三)双语教学课:指非外语专业的双语教学课程。教学课时系数为1.5。
(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改革:开课学期教学课时系数为1.2。
(五)讲学类课程及其它类似课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合班课:参见下表(人数低于20人需报备审核同意)。
教学班人数x | 系数 | 备注 |
19<x<=60 | 1 | 人数少于20人需报备审核同意 |
60<x<=12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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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x<=18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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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x<=24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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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4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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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类别认定
(一)综合实验课、开新课、双语教学课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改革课程,由教务处制定实施细则,开课学院组织申报,由学校教学委员会认定。
(二)不同类型的课程按最高系数计算,不重叠计算。
三、其他
(一)本规定从2020年开始执行,原规定废止。
(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