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俱乐部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21-07-15 浏览次数: 1190

(经2021715日教学工作专题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安财发2021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劳动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推动本科生日常生活劳动实践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俱乐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俱乐部

第三条 俱乐部类型。根据学校发展现状,结合师资队伍实际,设立校园保障服务监管、餐饮管理与服务、公寓管理与服务、校园维修服务、校园绿化及保洁服务、幼儿课外教育服务等俱乐部,俱乐部下设多个劳动实践项目组。并根据实践发展需要,实施动态调整。

第四条 俱乐部申请。俱乐部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二级中心联合各学院申请。

第五条  俱乐部审批。学校成立“劳动俱乐部教学中心”(以下简称“教学中心”)。各类俱乐部须经教学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核并批准后设立,挂靠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第六条  俱乐部管理。教学中心具体负责各类俱乐部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各俱乐部每学期必须报送学期计划和期末总结报告,并经挂靠单位审核,报教学中心备案。各俱乐部加强日常活动管理,教学中心根据各俱乐部运行质量情况,实行“星级”管理和弹性退出机制。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会员注册。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自主选择,在校本科生必须至少加入一个俱乐部并注册成为会员。

第八条 会员审批。加入俱乐部的会员要对俱乐部活动感兴趣,目的是培养会员对劳动的认知,提升劳动实践的能力。

第九条 会员退改。学生可以在每学期结束、新学期开始时申请退改俱乐部,每名学生在大学期间可以退改1次,特殊情况按照程序审批而定。

第十条 会员合格证书申请。会员合格证书是本科生获取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满10次,可以申请会员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对部分身体状况不适合劳动实践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认定、中心备案,可参加指定的劳动技能培训,获得相应学分。

第四章  指导人员

第十二条  指导人员范围。俱乐部指导人员是指由教学中心统一遴选聘任的具备专业技能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的人员。主要分为指导教师和学生助教两类,指导教师包括校内教师、外聘教师等;指导教师均为具备较强劳动专长和一定教授能力的教师;学生助教为具有较强劳动能力和强烈的责任心和优秀品质的学生。

第十三条  指导人员聘任。采用个人申请和挂靠部门推荐的方式,经教学中心审核通过,并入选俱乐部指导人员名录库。各俱乐部可根据实际需求聘请指导教师,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劳动俱乐部指导教师申请表》,经挂靠单位审核、教学中心备案后完成聘任,颁发聘书。各俱乐部和指导教师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学生助教,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劳动俱乐部学生助教申请表》,经过挂靠单位审核、教学中心备案后完成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颁发聘书。

第十四条 指导人员职责。

1.俱乐部日常活动。指导各俱乐部组织的劳动实践活动。

2.校园劳动技能竞赛组织活动。指导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主办(承办)各类劳动技能比赛的组织与裁判工作。

3.加强与俱乐部挂靠单位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俱乐部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俱乐部会员合法权益。

4.加强对俱乐部的管理,引导俱乐部规范化发展。指导建立健全俱乐部内部管理制度,对俱乐部及会员的行为加以规范,推动俱乐部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  指导人员工作量认定。各类指导活动须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指导教师按照实际参与指导活动情况认定工作量(每次指导不低于120分钟,补助标准3课时/次);教学中心管理人员按照实际参与情况认定工作量。工作量由教学中心初步审核,年终会同教务处审定。学生助教纳入学生助岗岗位,按要求完成辅助指导活动,给予一定补助,并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各劳动实践项目组每学期开设不低于6次且不高于12次劳动实践活动。

第五章  质量监控

第十七条  组织管理。以教务处、后勤中心、相关学院、团委和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协同的劳动俱乐部管理新体制,严格管理程序,加强过程审核和监测管理。

第十八条  日常管理。各俱乐部活动实行专人专管,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指导人员沟通、活动组织、劳动安全等事宜,认真完成日常活动记录工作。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  考核评估。每年由教学中心组织对各类劳动俱乐部、聘任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助教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定。俱乐部考核,以活动组织情况、学生参与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实际取得效果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指导老师考核,实行教师自评、学生助教评价、学生评教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学生助教考核,实行助教自评、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形式进行评价。

第二十条  退出机制。教学中心按照相关程序,每年度对各类俱乐部、指导教师和学生助教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俱乐部进行警告、并责令整改;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资格。指导教师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3年内不予聘任,相关俱乐部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按照程序重新聘请指导教师。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活动所需基本公共教学工具、器材、材料等,由俱乐部提出申请,学校提供资金保障。一般性的学习用器材由学生自备。

第六章  学分审核和认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劳动俱乐部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劳动俱乐部学分管理与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中心成立劳动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第二十三条  劳动俱乐部学分的认定程序:

1.学分审核。(1)通过劳动俱乐部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起的劳动活动(每次劳动活动计0.04学分,每次劳动时长不少于120分钟),按平台操作手册要求,经过学生申请、教师审核等操作过程直接生成学生学分并计入系统。(2)需要通过审核附件形式记录的学分,由学生上传附件至平台,由劳动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及认定。

2.合格证认定。(1)学生可通过平台,及时查看个人俱乐部活动学分数据。(2)学生学分达标后,可自行从平台提起会员合格证申请,并提交劳动俱乐部学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3.督促修读。各劳动俱乐部应于每学期期初,对各学院学生的劳动俱乐部学分修读情况进行筛查评估,并及时向各学院通报,对于积分较低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完成学分要求。

4.学分认定。劳动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于学生大四上学期期末集中开展一次,劳动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指定工作人员登陆平台,对各劳动俱乐部学分获得情况予以汇总审核。经教学中心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核查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面向全校本科生。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会同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20217月2


附件1

安徽财经大学劳动俱乐部指导教师申请表

 

  请  人  信  息

姓名

 

教工号

 

性别

 

俱乐部名称

 

  族

 

学历

 

手机号

 

  位

 

职称

 

所属单位

 

申请人劳动工作经历

 

 

劳动实践专长

 

指导教师签名确认:

所在单位(盖章审核:

劳动俱乐部教学中心审核:    


附件2

安徽财经大学劳动俱乐部学生助教申请表

 

  请  人  信  息

姓名

 

  院

 

班级

 

   号

 

俱乐部名称

 

性别

 

手机号

 

出生年月

 

民族

 

参加劳动实践经历

 

 

 

 

 

 

劳动实践能力

 

 

 

 

 

 

申请人签名确认:

所在学院盖章审核:

劳动俱乐部教学中心审核:    

 



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俱乐部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次数:1190


(经2021715日教学工作专题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安财发2021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劳动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推动本科生日常生活劳动实践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俱乐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俱乐部

第三条 俱乐部类型。根据学校发展现状,结合师资队伍实际,设立校园保障服务监管、餐饮管理与服务、公寓管理与服务、校园维修服务、校园绿化及保洁服务、幼儿课外教育服务等俱乐部,俱乐部下设多个劳动实践项目组。并根据实践发展需要,实施动态调整。

第四条 俱乐部申请。俱乐部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二级中心联合各学院申请。

第五条  俱乐部审批。学校成立“劳动俱乐部教学中心”(以下简称“教学中心”)。各类俱乐部须经教学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核并批准后设立,挂靠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第六条  俱乐部管理。教学中心具体负责各类俱乐部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各俱乐部每学期必须报送学期计划和期末总结报告,并经挂靠单位审核,报教学中心备案。各俱乐部加强日常活动管理,教学中心根据各俱乐部运行质量情况,实行“星级”管理和弹性退出机制。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会员注册。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自主选择,在校本科生必须至少加入一个俱乐部并注册成为会员。

第八条 会员审批。加入俱乐部的会员要对俱乐部活动感兴趣,目的是培养会员对劳动的认知,提升劳动实践的能力。

第九条 会员退改。学生可以在每学期结束、新学期开始时申请退改俱乐部,每名学生在大学期间可以退改1次,特殊情况按照程序审批而定。

第十条 会员合格证书申请。会员合格证书是本科生获取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满10次,可以申请会员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对部分身体状况不适合劳动实践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认定、中心备案,可参加指定的劳动技能培训,获得相应学分。

第四章  指导人员

第十二条  指导人员范围。俱乐部指导人员是指由教学中心统一遴选聘任的具备专业技能和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的人员。主要分为指导教师和学生助教两类,指导教师包括校内教师、外聘教师等;指导教师均为具备较强劳动专长和一定教授能力的教师;学生助教为具有较强劳动能力和强烈的责任心和优秀品质的学生。

第十三条  指导人员聘任。采用个人申请和挂靠部门推荐的方式,经教学中心审核通过,并入选俱乐部指导人员名录库。各俱乐部可根据实际需求聘请指导教师,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劳动俱乐部指导教师申请表》,经挂靠单位审核、教学中心备案后完成聘任,颁发聘书。各俱乐部和指导教师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学生助教,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劳动俱乐部学生助教申请表》,经过挂靠单位审核、教学中心备案后完成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颁发聘书。

第十四条 指导人员职责。

1.俱乐部日常活动。指导各俱乐部组织的劳动实践活动。

2.校园劳动技能竞赛组织活动。指导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主办(承办)各类劳动技能比赛的组织与裁判工作。

3.加强与俱乐部挂靠单位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俱乐部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俱乐部会员合法权益。

4.加强对俱乐部的管理,引导俱乐部规范化发展。指导建立健全俱乐部内部管理制度,对俱乐部及会员的行为加以规范,推动俱乐部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  指导人员工作量认定。各类指导活动须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指导教师按照实际参与指导活动情况认定工作量(每次指导不低于120分钟,补助标准3课时/次);教学中心管理人员按照实际参与情况认定工作量。工作量由教学中心初步审核,年终会同教务处审定。学生助教纳入学生助岗岗位,按要求完成辅助指导活动,给予一定补助,并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各劳动实践项目组每学期开设不低于6次且不高于12次劳动实践活动。

第五章  质量监控

第十七条  组织管理。以教务处、后勤中心、相关学院、团委和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协同的劳动俱乐部管理新体制,严格管理程序,加强过程审核和监测管理。

第十八条  日常管理。各俱乐部活动实行专人专管,严格履行职责,做好指导人员沟通、活动组织、劳动安全等事宜,认真完成日常活动记录工作。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  考核评估。每年由教学中心组织对各类劳动俱乐部、聘任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助教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定。俱乐部考核,以活动组织情况、学生参与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实际取得效果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指导老师考核,实行教师自评、学生助教评价、学生评教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学生助教考核,实行助教自评、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形式进行评价。

第二十条  退出机制。教学中心按照相关程序,每年度对各类俱乐部、指导教师和学生助教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俱乐部进行警告、并责令整改;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资格。指导教师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3年内不予聘任,相关俱乐部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按照程序重新聘请指导教师。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活动所需基本公共教学工具、器材、材料等,由俱乐部提出申请,学校提供资金保障。一般性的学习用器材由学生自备。

第六章  学分审核和认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劳动俱乐部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劳动俱乐部学分管理与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中心成立劳动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第二十三条  劳动俱乐部学分的认定程序:

1.学分审核。(1)通过劳动俱乐部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起的劳动活动(每次劳动活动计0.04学分,每次劳动时长不少于120分钟),按平台操作手册要求,经过学生申请、教师审核等操作过程直接生成学生学分并计入系统。(2)需要通过审核附件形式记录的学分,由学生上传附件至平台,由劳动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及认定。

2.合格证认定。(1)学生可通过平台,及时查看个人俱乐部活动学分数据。(2)学生学分达标后,可自行从平台提起会员合格证申请,并提交劳动俱乐部学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3.督促修读。各劳动俱乐部应于每学期期初,对各学院学生的劳动俱乐部学分修读情况进行筛查评估,并及时向各学院通报,对于积分较低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完成学分要求。

4.学分认定。劳动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于学生大四上学期期末集中开展一次,劳动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指定工作人员登陆平台,对各劳动俱乐部学分获得情况予以汇总审核。经教学中心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核查备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面向全校本科生。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会同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20217月2


附件1

安徽财经大学劳动俱乐部指导教师申请表

 

  请  人  信  息

姓名

 

教工号

 

性别

 

俱乐部名称

 

  族

 

学历

 

手机号

 

  位

 

职称

 

所属单位

 

申请人劳动工作经历

 

 

劳动实践专长

 

指导教师签名确认:

所在单位(盖章审核:

劳动俱乐部教学中心审核:    


附件2

安徽财经大学劳动俱乐部学生助教申请表

 

  请  人  信  息

姓名

 

  院

 

班级

 

   号

 

俱乐部名称

 

性别

 

手机号

 

出生年月

 

民族

 

参加劳动实践经历

 

 

 

 

 

 

劳动实践能力

 

 

 

 

 

 

申请人签名确认:

所在学院盖章审核:

劳动俱乐部教学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