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校长办公会修订)
校政字〔2020〕13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好地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实现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作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相关精神,学校决定实施“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评选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培养一流本科人才。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乐于教学,潜心育人、勤于教学,技艺精湛、善于教学,锐意创新、精于教学的优秀教师典型,并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全体教师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形成全员重视本科教育教学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彰显学校的人才培养职能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职责。
二、评选原则
“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评选,主要坚持“三个面向”原则:
(一)面向一线。主要面向长期坚持本科教育教学、无私奉献和立德树人的优秀教师,旨在激发一线教师的教育教学热情。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教师从严控制。
(二)面向本科。主要面向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关爱学生成长、教学功底扎实和教学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旨在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三)面向创新。主要面向本科教育教学中能够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创新的优秀教师,旨在引导教师以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促教育教学能力提升。
三、评选范围
(一)教学终身成就奖
受聘教授职称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30年及以上高校教龄,以及15年及以上我校教育教学经历。
(二)教学卓越贡献奖
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15年及以上高校教龄,以及10年及以上我校教育教学经历。
(三)教学杰出青年奖
受聘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40周岁以下,具有10年及以上高校教龄,以及5年及以上我校教育教学经历。
四、奖励名额
各类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其中“教学终身成就奖”评奖人数不超过2人,“教学卓越贡献奖”评奖人数不超过4人,“教学杰出青年奖”评奖人数不超过8人。评选采取申报制,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
五、评选办法
(一)教学终身成就奖
申请“教学终身成就奖”的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课程育人实效。无任何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2.教书育人取得成效。长期坚持本科教育教学一线,近五年为本科生上课不低于2门,每年坚持为本科生上课,累计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00课时,累计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200课时(不包括奖励课时)。
3.任教期间需承担一项以上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奖项或获得国家级荣誉。
4.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水平高,学生、同行和社会公认一流。近五年学生评教排名在全校教师的前30%以内,在学生中享有很高的声誉;或五年内有三年教学考核优秀;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励;或获得校年度“我最喜爱老师”等称号。
5.坚持教育教学研究,取得较为显著的教学成果。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主持人;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马工程”教材主编、副主编;国家级教材奖主持人。或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二项:主持一项国家级教育教学项目;主持两项省级教育教学项目;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五);主编出版省级以上规划教材;发表两篇以上C级期刊教学研究论文;一级出版社出版教学研究专著。
6.领衔教学团队,任现职以来曾经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或省级名师工作室。对确立该领域教育教学在校内外的地位作出了重要贡献。
7.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高,在国内外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能很好地将科研成果转化到教学实践中。
任现职以来,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两项: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一项或省级科研课题两项;在C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B级期刊不少于1篇;在一类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一部;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得B级及以上智库成果。
8.潜心教书育人,指导学生获得重要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二类及以上教学效果;指导本科生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银奖及以上;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项以上;指导本科学生在C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9.在教学、学术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和声誉。任现职以来获得以下两项荣誉或称号。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劳动模范;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或二级学会副会长以上职务;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务院特殊津贴;其他获得三类以上人才称号。
(二)教学卓越贡献奖
申请“教学卓越贡献奖”的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课程育人实效。无任何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2.教书育人取得成效。长期坚持本科教育教学一线,近五年为本科生上课不低于3门,每年坚持为本科生上课,累计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50课时,累计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500课时(不包括奖励课时)。
3.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效果优异,学生评价高,近五年学生评教排名在全校教师的前30%以内;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年度“我最喜爱的老师”等称号;五年内教学考核获得三次优秀。
4.坚持教育教学研究,取得较大教学成果。近五年取得教学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级及以上主持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马工程教材主编、副主编;国家级教材奖主持人,国家级教育教学项目主持人。或以下条件中两项:主持两项省级教育教学项目;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参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含教材奖);主编出版省级以上规划教材;发表一篇B级期刊教学研究论文或两篇C级期刊教学研究论文;一级出版社出版教学研究专著。
5.科研能力较强,能很好地将科研成果转化到教学实践中。近五年取得的科研业绩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两项: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在C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在出版科研专著一部;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获得C级及以上智库成果。
6.潜心教书育人,指导本科生学生获得重要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三类及以上教学效果;指导本科生学生在C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7.在教学、学术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和荣誉。符合下列条件两项:省级教学名师;在任省级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在任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业合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或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劳动模范;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任国家一级学会理事或二级专业学会副会长;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务院特殊津贴;其他获得三类以上人才称号。
(三)教学杰出青年奖
申请“教学杰出青年奖”的候选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课程育人实效。无任何师德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2.教书育人取得成效。长期坚持本科教育教学一线,近三年为本科生课堂教学不低于2门,每年坚持为本科生上课,课堂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108课时/年,其他教学总工作量不少于300课时/年。
3.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效果优异,学生评价高,学生评教排名在全校教师的前20%以内,在学生中享有很高的声誉;或三年内教学考核至少两次优秀;或获得校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4.坚持教育教学研究,取得一定的教学成果。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两项:近三年主持一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项目;主持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或参与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或参与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含教材奖);主编出版校级以上规划教材;发表一篇C级期刊教学研究论文。
5.科研能力较强,取得一定科研成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近三年主持一项省级上科研课题项目;在级C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出版科研专著一部;主编地方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主持获得校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获得D级及以上智库成果。
6.潜心教书育人,指导本科生学生获得重要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三类及以上教学效果;指导本科生学生在C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7.在教学、学术领域有较高的影响和声誉。符合教学卓越贡献奖第七条之一;或近三年曾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教坛新秀;或校级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七、评选程序
(一)学院评选及推荐
每两年上学期组织评选。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参照评选指标体系,在综合评选(学院教师、学生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向学校择优推荐候选人。
(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遴选出学校“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候选人。
(三)校内公示及结果确定
学校对候选人名单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八、表彰奖励
学校在教师节期间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分别授予“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获奖者人民币20万元;“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卓越贡献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获奖者人民币10万元;“安徽财经大学教学杰出青年奖”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获奖者人民币5万元。
九、附则
(一)候选人如有严重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学校审查后予以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的教师,由组织单位提请学校审定后,予以撤销所获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和获奖证书。
(二)“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和“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卓越成就奖”每人只能评选一次,“安徽财经大学教学杰出青年奖”只能评选一次,10年后可评选“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或“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卓越成就奖”。
(三)本办法自2021年起施行,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负责解释。学校原有《安徽财经大学“教学终身成就奖”“教学卓越贡献奖”“教学杰出青年奖”评选及奖励办法》(校政字〔2019〕25号)同时废止。
安徽财经大学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