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稳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2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基于我校是大多数是文科实验室,本次检查重点是实验室仪器设备与操作安全管理、实验室水电管理、实验室设施管理、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等。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的学院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加来
成员:经庭如、雷红生、吴钊、刘平
四、活动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见附件1),对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水电、消防等全面检查和自查(5月12日前完成)。
(二)学校全面检查阶段
教务处联合后勤管理服务中心、保卫处组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对各专业实验室、计算机基础实验室、语音室及相关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5月12日前完成)。
(三)整改阶段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记录,限期完成整改;对于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的时间截点(5月15日前完成)。
各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2),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或整改方案。各实验教学中心将自查自纠报告(包括自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整改情况)、《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5月17日前交到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一号行政楼B104 室),电子版发到邮箱acsjjxk@163.com。
联系人:杨晓庆
联系电话:0552-3178377
附件: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