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鼓励学生向其擅长和感兴趣的专业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特对学生转专业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申请对象
1.经转出学院认定学生确有目前修读专业学习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或对某专业特别感兴趣且有专业特长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本专业学习困难是指通过学习本专业的核心课程有补考、重修等记录,难以适应本专业的继续学习;相关专业兴趣特长是指由学习相关专业的课程记录或证明相关专业学习的记录等。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不得申报;入学后违纪受到处分、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得申报;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不得申报;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不得申报。
二、接收计划与条件
原则上每个学院转入不得超过5人,其中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和艺术学院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可转入文、经、管、法类专业,经管类可转入非经管类。
三、申请步骤
1.5月14—16日,学生向转出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由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相互协商,同意后出具成绩单、个人申请、学习困难或有专业兴趣特长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1)及证明材料,双方学院院长签字盖章,以转入学院为单位于5月19日之前以上材料及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档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2.学籍科汇总材料后,和第二阶段专业类内分流拟录取名单一起报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录取名单。
联系人:乐巾杰 联系电话:0552-3171096
附件2:学习困难、兴趣特长学生转专业申请明细汇总表.xlsx
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