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按照文件内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11月6日前将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自查报告发至邮箱acsjjxk@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一号行政楼B104)。11月15日前,教务处将组织进行抽查。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