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13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工作要求
按照《安徽财经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实施办法(修订)》文件中学业警示的要求,各学院需完成2019-2020学年春学期、2019-2020学年秋学期的学业警示工作。
二、材料报送
学院完成学业警示审核工作,与教务处学籍科进行核对,核对确定学业达到警示标准的学生名单后,形成“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汇总表”(附件2),要求受学业警示学生签字确认,经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17日之前送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29995939@qq.com,教务处将以适当形式公布警示结果。
三、其他
学业警示名单公布后,各学院需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安徽财经大学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的填写送达及受学业警示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教务处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