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科学、及时、规范地做好各类考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全体考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考试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招委〔2020〕6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考场和校园蔓延,确保考务人员和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组”,疫情防控组组长由校防控办主任兼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教务处、校医院、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等组成。疫情防控组在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做好整个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三、落实组考环节防疫措施
1.整理、分发考试材料
所有参与人员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
对考试材料运送车辆及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密室存放考试材料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
2.考前准备
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每位考生一张),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并保留3个月备查。
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由考点防疫副主考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新冠疫情防控考站工作人员检查记录表》,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登记表在考试当天上交并保留3个月备查。
准备防疫用品。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需自行佩戴口罩,考点同时为工作人员及考生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同时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
设置防控区域。为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焦,降低人员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安全,考点设置防控区域,各区域有明显标识。考点在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的入口处设置侯检区、测温区、证件查验区、观察区。考生在进入测温区入口前,首先应在候检区等候工作人员指令前行进入测温区(可设置多个通道),由工作人员手持红外线测温枪,在考生通过时进行测温。体温正常的考生进入证件查验区,由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证件、随身物品进行核查后方可进入考试楼候考。体温异常的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带入观察区,以确定体温异常原因,并根据原因进行下一步操作。对非本校考生须提供健康码并做好入场检查。
设置留观室。考试期间如有发烧、频繁咳嗽等症状时,由考试工作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将考生带至留观室休息,由专业医护人员判断下一步操作。考点对留观室考生进行详细登记并上报上级机构。
考场编排。适当延长相邻两批次间的时间间隔,保证批次间有充裕的时间来进行考场和考试机的消毒和通风。
3.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工作人员测温、健康码查验、口罩佩戴、填写附件《新冠疫情防控考站工作人员检查记录表》,并按当次考务要求提交ATA;
2)考生入场防疫检查要求,不符合如下要求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①考生须佩戴口罩
②考生须配合检查人员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
③考生须按各地要求出示对应健康码
④考生入场须签字确认《考场情况记录表及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
3)考生候场检查,如有排队情况,请要求考生与考生之间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
4)考场通风要求:考场保持通风,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场次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5)入座规则:优先安排按从左到右的顺序隔位入座,再安排插位座。
考中如遇频繁咳嗽或精神萎靡,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立即将考生转移至留观室,安排专人启用防疫包后陪同考生,由考站工作人员联系疫情防控指定医疗机构接诊,考生不得擅自离场。
4.防护和消毒要求
关于防护。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留观室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关于消毒。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电脑显示器、键盘和鼠标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未发生过新冠肺炎疫情的考试场所,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发生过疫情的学校,原则上不做考点使用。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低风险地区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非低风险地区要在每批次考试结束后做一次预防性消毒并做好考场通风换气工作。
在每批次考试结束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有效的消毒湿巾对考试机的显示器、键盘和鼠标等考生接触部位进行擦拭消毒。
关于考场降温和通风。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考场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5.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由考点分管防疫工作的负责人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位考试。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6.相关事项
1)宣传
考点要联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考点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培训
考点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演练
考前,考点组织考试工作人员、部分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考点可将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考试楼)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4)技术保障
考点要做好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5)考生赴考
考点应在考前提醒考生,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学校防疫规定,配合考点学校完成健康检查和登记。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四、应急处置流程
1.体温异常的考生经医务人员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如腋温仍≥37.3℃的,校医院须立即上报经开区疾控中心和学校防控办公室,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监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综合研判评估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需立即安排学校应急120转运车转诊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考试组织部门及时与被送诊考生的亲属取得联系,协调安排相关生活保障工作。
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监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经综合研判评估,体温异常的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的,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并由校医护人员带领其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监考人员须穿防护服,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帽、护目镜和一次性橡胶手套,同时要密切关注隔离考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须立刻终止考试,及时就医。考试结束后,立即安排学校应急120转运车转诊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经检查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则到学校隔离区对症治疗,在治疗期间校医院要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考试组织部门要密切关注患者的病情变化进展情况,并做好生活、学习保障及心理辅导工作。
(2)经检查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由校医院协助定点发热门诊送定点医院进一步治疗或隔离。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据国家最新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在其指导下分类处置。
2.考务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由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后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启用备用人员接替其工作。
五、考生隔离处置工作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做好入住学校隔离区的考生的保障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
1.校医院:负责发送集中医学观察对象告知书并发放口罩、温度计、医疗垃圾袋等防护用品,负责追踪登记汇总被隔离人员的每日健康状况。
2.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垃圾清运、环境消杀等工作。
3.保卫处:负责协助后勤管理中心落实防控隔离措施,做好隔离观察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4.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与被隔离人员及其家人保持密切联系,并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联系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并及时上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生治疗痊愈后,2天内无发热等症状,本人签署由校医院发放的解除医学观察通知单,可解除隔离。
六、考后处理工作
1.考试结束后,所有人员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安全、有序离开考场。
2.隔离考场考生考试机的显示器、键盘、鼠标等物品需用紫外线灯消毒45分钟,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紫外线灯消毒期间禁止任何人进入。
3.所有考场在考试后应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考场内、外环境消毒、通风、清扫。隔离考场考试的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场考在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安徽财经大学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