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高教司函〔2020〕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7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报送数据范围:经学校正式批准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
数据统计时间范围: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数据报送单位:教务处、资产处、各学院。
二、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填报要求,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涉及我校共计8个报表,其中7个基表和综表一,分别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专业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基表五)、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 综表一)。
基表一、二、三由资产处负责;基表四、五、六、七和综表一由教务处牵头,各学院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填报基础数据;教务处负责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基表一、二、三由资产处在9月11日前在“中国教育统计网实验室信息统计网上报送系统”(http://202.4.130.200:81/)完成数据网上报送;各学院9月11日前将基表四、五、六、七报送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电子版发送至acsjjxk@163.com,邮件主题为:“**学院2019-2020学年实验室统计数据”;9月25日前教务处完成数据网上报送提交,导出最终表格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注意事项
1、纸质版需有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并附报送人的姓名,联系方式。
2、此项工作具有常规性和连续性,请有关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注意平时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每次统计的资料。
附件1:皖教秘高〔2020〕73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安徽财经大学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