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29 浏览次数: 553

学院(部),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申报与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请各相关单位择优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推荐不超过6项报送教育厅。(其中《项目指南第22选题方向推荐不超过1项》)。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通知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回信精神,充分认识建设发展新农科的重要意义,按照突出创新、突出特色、突出实践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二)精心组织撰写项目申报书。要加强研究、统筹设计,合理布置选题领域和选题方向;要提供保障、严格把关,务必创建好、推荐出符合新农科建设要求的高质量项目;要严谨细致,规范填写。

(三)按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纸质申报书2份(附件1)、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1份,报送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zlk2017@163.com联系人:孙蕾蕾,联系电话:13955260022。

  

附件1: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0年2月29


关于做好我校教育部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9   浏览次数:553

学院(部),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2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申报与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请各相关单位择优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推荐不超过6项报送教育厅。(其中《项目指南第22选题方向推荐不超过1项》)。

二、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推荐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通知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的回信精神,充分认识建设发展新农科的重要意义,按照突出创新、突出特色、突出实践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二)精心组织撰写项目申报书。要加强研究、统筹设计,合理布置选题领域和选题方向;要提供保障、严格把关,务必创建好、推荐出符合新农科建设要求的高质量项目;要严谨细致,规范填写。

(三)按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纸质申报书2份(附件1)、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1份,报送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zlk2017@163.com联系人:孙蕾蕾,联系电话:13955260022。

  

附件1: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0年2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