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办〔2019〕10号
关于开展2019年苏浙皖赣沪“质量月”
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
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根据苏浙皖贛沪“质量月”合作协议精神,苏浙皖赣沪五省市市场监管局拟于近 期开展“讲好质量故事做好中国品牌”有奖征文活动,现就我 省的活动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讲好质量故事做好中国品牌
二、作品内容
以个人的视角,畅谈对身边关于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方面的感受和认识,从小事物发现大质量,也可表达对身边质量提升后的切身感受和新变化、新期待,亦或通过捕捉人们在平凡岗位和日常生活中的诚信言行、求质求真的感人事迹,传播身边的正能量,于平淡中见伟大。
三、征集对象
全省社会各界所有关心质量的人士。
四、征文要求
1.应征文体(如:记叙文、议论文、诗歌、散文等)不限, 字数1000字以内,要求主题鲜明,语言规范、内容健康、积极 向上;
2.征文稿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除史料引用外,不得抄袭或摘录报刊、杂志、网站、书籍等媒体的文章;
3.征文来稿一律以word文档编辑(标题为四号黑体,正文为五号宋体),以附件发送,并注明“2019年苏浙皖赣沪讲好质量故事征文”,不接收手写稿。
五、征集时间
2019年6月24曰至8月2曰。
六、报送方式
参赛作品需要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并于2019年8月2日前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
七、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著作使用权归参加者和主办方共有,作品将由活动主办方留存和公益使用,来稿如未获奖,不退稿也不作说明,请参加者自留备份。
2.参加者严禁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如发现有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将取消该作品参加活动的资格,由抄袭者承担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引起的纠纷和法律责任。
3.我省将报送20篇优秀作品至征文活动专家组评委会进行 评定,并由评委会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4名(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奖金300元);部分获奖作品将在《新华日报》、交汇点客户端集中发布,不再另付稿酬。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63356839, 13966677295 电子邮箱:lO9847O36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