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同学: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第二次修订)(校政字〔2017〕40号)和《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169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7级和2018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级第二次专业分流工作安排
2017级第二次分流,是学生在专业类内分流到具体专业。
(1)4月9日8:00-4月10日24:00:2017级专业类学生根据《各学院2017级本科学生专业(类)分流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向专业类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每人限报专业类内中一个专业);
(2)4月11日8:00-4月12日24:00:学院线上完成学生的资格审查、拟录取工作;
(3)4月15日-4月17日:学院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4月22日-24日:拟录取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学办现场签字确认;
(5)4月25日—26日:各学院将2017级第二次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汇总表(公示无异议)报送教务处,纸质版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913377833@qq.com;
(6)5月5日—5月8日:教务处汇总各学院2017级第二次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报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通过,调整相关同学教务系统学信网学籍信息,对应专业培养方案。
二、2018级学生专业(类)分流工作安排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18〕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务系统实际操作,2018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分转专业(类)、专业类内分流、缺额计划征集三个阶段完成。
(一)第一阶段:转专业(类)(3月26日—4月5日)。
(1)3月26日,发布各学院专业(类)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
(2)3月29日8:00—4月1日24:00,学生根据各学院专业(类)接收计划数与接收条件,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专业(类)申请(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类))。
(3)4月2日8:00—4月8日24:00,学院完成学生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录取、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工作。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一般为3个工作日。
(二)第二阶段:专业类内分流(4月9日—4月19日)
(1)4月9日8:00-4月10日24:00:2018级专业类学生(含第一阶段录取为专业类学生),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向专业类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每人限报专业类内中一个专业);
(2)4月11日8:00-4月12日24:00:学院线上完成学生的资格审查、拟录取工作;
(3)4月15日-4月17日:学院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4月18日-4月19日:拟录取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学办现场签字确认;
(三)第三阶段:缺额计划征集(4月22日—4月30日)
(1)4月22日:发布各学院各专业缺额数与接收条件。
(2)4月23日8:00-4月24日24:00:有意愿同学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提交专业申请(每人限报缺额数中一个专业)。
(3)4月25日8:00-4月25日24:00:学院线上完成学生的资格审查、拟录取工作。
(4)4月26日:拟录取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学办现场签字确认;
(5)4月29日—4月30日:各学院将2018级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汇总表(公示无异议)报送教务处,纸质版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913377833@qq.com;
(6)5月5日—5月8日:教务处汇总各学院2018级专业分流学生信息,报学校转专业领导小组通过,调整相关同学教务系统学信网学籍信息,对应专业培养方案。
三、注意事项
1.由于本次分流工作涉及到2017级和2018级学生,工作量大,工作时间交叉,为做好本次分流工作,请各学院务必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并将名单于3月27日(周三)前报送至学校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
2.为适应学校“新经管”发展战略和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需要,各学院务必认真策划2017级和2018级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3.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宣传工作,使2017级和2018级的每位学生都能准确了解学校及各学院分流政策,及时登录教务系统(学生端)申报专业分流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工作。
4.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校政字〔2013〕131号)文件精神,2018级新生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在学校规定的转专业(类)时间内,可以自主选择专业(类),不计入专业(类)接收计划数。
附件: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计划及实施方案一览汇总表.xlsx
附件2:安徽财经大学2017级和2018级本科学生专业分流教务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docx
安徽财经大学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