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安徽财经大学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9-12 浏览次数: 26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与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基于我校是大多数是文科实验室,本次检查重点是实验室仪器设备与操作安全管理、实验室水电管理、实验室设施管理、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实验室的内务管理等。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加来、程刚

成员:经庭如、陈晓玲、汪飞、张亚、方军、丁龙华

四、活动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925日前完成)。

(二)学校全面检查阶段

教务处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专业实验室、计算机基础实验室、语音室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930日前完成)。

(三)整改阶段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记录,对于短期无法整改的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10月底前完成)。

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校管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或整改方案。

各实验中心将自查总结报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纸质版交到实践科,电子版发到邮箱acsjjxk@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docx

附件2.XX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附件3.皖教秘科[2018]84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8912










【实践教学】安徽财经大学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12   浏览次数:261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8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对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与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基于我校是大多数是文科实验室,本次检查重点是实验室仪器设备与操作安全管理、实验室水电管理、实验室设施管理、实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实验室的内务管理等。

    三、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加来、程刚

成员:经庭如、陈晓玲、汪飞、张亚、方军、丁龙华

四、活动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

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925日前完成)。

(二)学校全面检查阶段

教务处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专业实验室、计算机基础实验室、语音室等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930日前完成)。

(三)整改阶段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记录,对于短期无法整改的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10月底前完成)。

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校管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或整改方案。

各实验中心将自查总结报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纸质版交到实践科,电子版发到邮箱acsjjxk@163.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docx

附件2.XX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附件3.皖教秘科[2018]84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