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是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对学校办学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对于规范教学过程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整体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创新人才培养过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学校拟实施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工作。现对调整2013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自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将科学发展观内化为学校的办学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以经济、社会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社会需求与学科发展兼顾,形成专业特色。全面凸显经济、管理、法学三大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优化课程体系,努力构建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拓展素质教育,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努力实现“知识探究、能力提升、素质培养、人格养成”四位一体。着力构建培养具有批判性思维、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体现培养适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在此基础上,为未来的商界精英和社会骨干成长创造良好空间。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论证,明确定位原则
依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结合学校的办学目标及定位、学科基础和办学条件,紧紧围绕学院整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定位,找准和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类型定位和服务对象定位。
(二)完善体系,彰显特色原则
系统构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网络自学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探索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校企合作、国内外联合培养等方式。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形成特色。
(三)强化实践,需求导向原则
加强实践环节教学,有目标地组合课外活动课程,构建课内课外一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促进学生就业。
(四)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原则
公共基础课全校统一开设,学科基础课按照学科门类统一,保持统一性。严格控制总学时(分)以及必修课比例,增加选修课程比例,充分贯彻分类、分段、分流培养的理念,给学生自主学习和发展个人兴趣和特长留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三、工作重点
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本次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拟总体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1.坚持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与明确的就业导向有机结合。
2.坚持把能力训练系统化落到实处。
3.坚持应用性、复合型培养模式改革。
具体实施以下五项改革:
1.进一步深化通识教育课程改革。
2.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及其实践活动。
3.切实加大公共基础课程改革力度。
4.着力实施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改革。
5.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探索实践育人方式。
四、基本框架
人才培养方案应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和素质要求、学制、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实践教学环节、授予学位等主要内容。其基本框架如下:
(一)人才培养目标
(二)基本规格及素质要求
1.基本规格
2.素质要求(知识、能力、技能等)
(三)学制
(四)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
2.主要课程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六)实践教学环节
(七)学位授予
(八)本专业开设辅修及双学历双学位(如果本专业无法开办,删除此部分)
1.辅修课程设置
2.双学历双学位教学安排
包括学习年限、最低学分要求、教学基本安排(含教学基本结构表以及课程计划表)
(九)建议本专业学生辅修及双学历双学位
(十)本专业学生必读专业书籍目录(至少十本)
(十一)建议本专业学生考资格证书
五、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忠明
副组长:张庆亮 陈阿兴
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陈阿兴
六、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调研阶段(2012年12月中旬前)
1.教务处调研国内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思路与总体框架,调起草《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初稿。
2.各学院广泛调研相同或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情况,调研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和初步意见,报至教务处。
(二)第二阶段:起草阶段(2012年12月中旬—2013年1月)
1.各学院组织以课程为单位组织研讨活动,确定通识课程学时学分分配以及不同专业开设课程学期安排。
2.根据调研讨论情况,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模板,组织专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初稿草拟任务。
3.组织相关人员,汇总和综合调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
4.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协调,商定课程开设计划。
(三)第三阶段:论证阶段(2013年2月)
1.教务处将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上传至校园网,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2.各学院组织召开由学生、教师、学术带头人、社会用人单位等层面的座谈会,对初稿进行修改和调整,完善后的方案报教务处。
(四)第四阶段:完善阶段(2013年3月)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对各专业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阅和完善,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再次组织修订。
(五)第五阶段:审核与定稿阶段(2013年4月)
召开全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总结会议,进一步调整、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校对、统稿编辑,提请学校批准后印刷。
七、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通识教育课程由教务处会同相关学院统一确定,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由各学院确定。
(二)各学院需成立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副院长、教授委员会委员、骨干教师、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教学秘书、分团委书记、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三)各学院要遵守工作进度安排,动员全体师生广泛参与,深入讨论,确保高质量完成修订工作。调研重点调查以下内容:
1.各专业毕业生社会需求分析(附件形式,参见案例一)。
2.“就业方向”,要详细列出所培养的学生可面向的行业或岗位,以及2009、2010、2011本专业毕业生分年度的就业基本情况(含主要就业行业、地域、岗位、跨专业就业比例等重要信息)。
3.重点做好“课程设置与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分析”,按“行业或岗位→行业或岗位所需素质或能力→培养途径(课程设置)”完成课程设置与职业能力分析表(参见案例二)。
(四)各学院要全面了解本单位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状,总结以往工作经验与成绩,科学分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社会发展需求,认真查找现行培养方案与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矛盾和突出问题,结合“专业背景、定位和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运行现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与思路,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措施,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保障机制,如何开展通识教育”等内容,形成调研报告,并将反馈信息和建议及时报送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财经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