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 2020-06-12 浏览次数: 297



(经2020年6月12日教学工作专题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校政字〔2020〕5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材包括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案例、习题集、教参以及数字教材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设立安徽财经大学教材委员会。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主任委员,教务处和图书与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教务处分管副处长、研究生院分管副处长、继续教育学院分管副院长,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分别挂靠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学校党委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

学校教材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审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学校各人才培养单位的教材建设、选用与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学校教材建设、选用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完善教材编写、立项资助制度和质量评价机制。

(四)负责全校教材选用的审批工作。

(五)评选校级立项教材、优秀教材以及推荐国家、省部级优秀教材。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教材建设和选用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定工作。

第三章 教材建设规划

第五条根据学校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优势,对教材实行整体规划,分类建设。学校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校级立项建设教材的评选工作。

第六条校级立项建设教材立项原则

(一)政治原则。立项建设教材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二)重点原则。优先支持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需要的教材;优先支持公共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通识模块课程、实验实训类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教材的编写出版;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教材”)的教辅教材的编写出版;支持成套教材的编写出版;支持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兴专业、新兴交叉学科教材的编写出版。

(三)创新原则。优先支持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前沿及最新成果、与现有教材相比有明显特色的教材:优先支持能促进课堂教学改革的信息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的出版,特别是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领域空白的新兴教材。

(四)择优原则。优先支持符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的、教学使用效果好,能代表安徽财经大学水平、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教材改编出版。

第七条立项建设教材的评选及管理

(一)立项建设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原则上由学术造诣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担任,以确保教材编写质量。

(二)由主编提出申请,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立项教材申报表》,将教材(讲义)及相关材料交主编所在单位,由本单位教材建设和选用审核领导小组评审,向学校推荐。学校教材委员会评审、择优遴选出校级立项建设教材。

(三)学校按立项等级给予相应的建设资助经费,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高质量完成教材的编写,并选择高水平出版社出版。

第八条立项建设教材原则上不能变动主编和书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须报学校教材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立项建设教材从批准日起,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编写和出版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向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条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一条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二条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第十三条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建立学校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十四条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培养优秀编写人才;支持学校、省、国家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

第五章 教材选用

第十五条学校教材委员会负责遴选一定的比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组成教材选用工作专家组,具体承担教材选用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院(部)在教材选用使用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六条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马工程教材”涉及的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其他课程优先选用国家级或省部规划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校级优秀教材等相关学科专业公认水平高,并广泛应用的优质教材。优先选用最新版次且质量高、声誉好的教材。

第十七条 选用高水平、优质的国(境)外引进教材,包括国(境)外出版的外文、中文及编译版教材,国(境)外作者在中国大陆出版的外文及中文版教材,以及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应符合我国《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选用国(境)外引进教材,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的影印、翻译、编译版国(境)外教材。

第十八条选用自编讲义的课程,教师应提供自编讲义文稿,由各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核领导小组对其意识形态、保密内容、国家地图、内容与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自编讲义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课程质量要求。

第十九条对确属教学必须,并与教材配套的高质量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的选用必须经过各单位的教材建设和选用领导小组论证和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批,不得擅自发放和使用。

第二十条教材选用程序及要求

(一)教材选用由承担课程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管理。由任课教师推荐,经组织该课程教学的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出教材选用建议,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教材使用计划表》,报所在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查领导小组审定,并由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教材委员会办公室。

(二)选用国(境)外引进教材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向所在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查领导小组提供该教材的电子版或纸质版,经审定合格后,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国(境)外引进教材使用计划表》,并报教材委员会办公室。

(三)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将学院(部)提交的《安徽财经大学教材使用计划表》报教材选用工作专家组,专家组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选用教材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教材选用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质量评估制度。不定期公布各单位教材选用情况和教材评估结果,对质量低劣、达不到教学效果教材或讲义及时停止使用。

第六章 教材采购与发放第

二十二条教材采购管理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两次教材的预订和采购,预订教材需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教材选用征订表》或有关表格。经学校批准选用的教材,由图书与信息中心教材服务中心负责汇总组织订购

(一)学校对教材的订购,实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教材采购工作须遵守学校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由图书与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委办、审计处、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及师生群众的监督。

(二)因教学计划或招生人数变更,需要补订(购)的教材,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图书与信息中心教材服务中心,由教材服务中心汇总并及时安排采购。

第二十三条教材发放管理

(一)教材服务中心根据教材订购计划对各学生班级教材需求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应在每学期开课一周内将教材发给学生。

(二)各教学单位以《安徽财经大学教材选用征订表》为依据、以学生建制班为单位,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及时组织学生到教材专用库房领取教材。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发放教材。

(三)教材服务中心根据教务处的授课任务,安排发放各单位的教师用书。

第二十四条教材费用结算

(一)教材费收缴采用预收款制度。为保证教材及时采购,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入学时由财务处统一预收一年教材款,并设专户管理。

(二)教材服务中心每学年结算一次,按每位学生教材款的使用情况,多退少补。学生若发生欠款必须当期结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三)学生毕业前须到教材服务中心结清所有教材款项,结余款项由财务处统一转入学生个人银行帐户。

(四)教师领用教材费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结算。

第七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五条统筹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教材编写、审核、选用、研究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把教材建设作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各教学单位建设和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各教学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教师教材编审工作纳入所在单位工作量考核,作为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七条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精品教材。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及国家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二类);承担省级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视同承担省级科研课题(三类);主编和核心编者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作为参评省级和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成果。

第二十八条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由我校教师任主编的、公开出版一年以上并投入使用的教材可参加评选。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从校级优秀教材中评选和推荐省级、国家级优秀教材和规划教材。学校依据最新的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对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优秀(规划)教材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校教材委员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开始执行,原《安徽财经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字〔2012〕114号)同时废止。

 

安徽财经大学

2020年6月24日



安徽财经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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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0年6月12日教学工作专题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校政字〔2020〕5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教材包括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案例、习题集、教参以及数字教材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设立安徽财经大学教材委员会。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主任委员,教务处和图书与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教务处分管副处长、研究生院分管副处长、继续教育学院分管副院长,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分别挂靠教务处、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学校党委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

学校教材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教材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研究审议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学校各人才培养单位的教材建设、选用与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学校教材建设、选用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完善教材编写、立项资助制度和质量评价机制。

(四)负责全校教材选用的审批工作。

(五)评选校级立项教材、优秀教材以及推荐国家、省部级优秀教材。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任的教材建设和选用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定工作。

第三章 教材建设规划

第五条根据学校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优势,对教材实行整体规划,分类建设。学校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校级立项建设教材的评选工作。

第六条校级立项建设教材立项原则

(一)政治原则。立项建设教材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二)重点原则。优先支持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需要的教材;优先支持公共选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通识模块课程、实验实训类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教材的编写出版;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教材”)的教辅教材的编写出版;支持成套教材的编写出版;支持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兴专业、新兴交叉学科教材的编写出版。

(三)创新原则。优先支持反映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前沿及最新成果、与现有教材相比有明显特色的教材:优先支持能促进课堂教学改革的信息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的出版,特别是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领域空白的新兴教材。

(四)择优原则。优先支持符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的、教学使用效果好,能代表安徽财经大学水平、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教材改编出版。

第七条立项建设教材的评选及管理

(一)立项建设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原则上由学术造诣高、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担任,以确保教材编写质量。

(二)由主编提出申请,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立项教材申报表》,将教材(讲义)及相关材料交主编所在单位,由本单位教材建设和选用审核领导小组评审,向学校推荐。学校教材委员会评审、择优遴选出校级立项建设教材。

(三)学校按立项等级给予相应的建设资助经费,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教师高质量完成教材的编写,并选择高水平出版社出版。

第八条立项建设教材原则上不能变动主编和书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改,须报学校教材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立项建设教材从批准日起,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编写和出版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向教材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条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教材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一条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二条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

第十三条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建立学校教材周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十四条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培养优秀编写人才;支持学校、省、国家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

第五章 教材选用

第十五条学校教材委员会负责遴选一定的比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组成教材选用工作专家组,具体承担教材选用工作。充分发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院(部)在教材选用使用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六条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马工程教材”涉及的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其他课程优先选用国家级或省部规划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校级优秀教材等相关学科专业公认水平高,并广泛应用的优质教材。优先选用最新版次且质量高、声誉好的教材。

第十七条 选用高水平、优质的国(境)外引进教材,包括国(境)外出版的外文、中文及编译版教材,国(境)外作者在中国大陆出版的外文及中文版教材,以及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应符合我国《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选用国(境)外引进教材,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的影印、翻译、编译版国(境)外教材。

第十八条选用自编讲义的课程,教师应提供自编讲义文稿,由各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核领导小组对其意识形态、保密内容、国家地图、内容与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自编讲义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课程质量要求。

第十九条对确属教学必须,并与教材配套的高质量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的选用必须经过各单位的教材建设和选用领导小组论证和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批,不得擅自发放和使用。

第二十条教材选用程序及要求

(一)教材选用由承担课程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管理。由任课教师推荐,经组织该课程教学的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提出教材选用建议,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教材使用计划表》,报所在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查领导小组审定,并由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教材委员会办公室。

(二)选用国(境)外引进教材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向所在单位教材建设及选用审查领导小组提供该教材的电子版或纸质版,经审定合格后,填写《安徽财经大学国(境)外引进教材使用计划表》,并报教材委员会办公室。

(三)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将学院(部)提交的《安徽财经大学教材使用计划表》报教材选用工作专家组,专家组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四)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批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选用教材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教材选用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质量评估制度。不定期公布各单位教材选用情况和教材评估结果,对质量低劣、达不到教学效果教材或讲义及时停止使用。

第六章 教材采购与发放第

二十二条教材采购管理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两次教材的预订和采购,预订教材需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教材选用征订表》或有关表格。经学校批准选用的教材,由图书与信息中心教材服务中心负责汇总组织订购

(一)学校对教材的订购,实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教材采购工作须遵守学校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由图书与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纪委办、审计处、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及师生群众的监督。

(二)因教学计划或招生人数变更,需要补订(购)的教材,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图书与信息中心教材服务中心,由教材服务中心汇总并及时安排采购。

第二十三条教材发放管理

(一)教材服务中心根据教材订购计划对各学生班级教材需求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应在每学期开课一周内将教材发给学生。

(二)各教学单位以《安徽财经大学教材选用征订表》为依据、以学生建制班为单位,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及时组织学生到教材专用库房领取教材。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发放教材。

(三)教材服务中心根据教务处的授课任务,安排发放各单位的教师用书。

第二十四条教材费用结算

(一)教材费收缴采用预收款制度。为保证教材及时采购,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入学时由财务处统一预收一年教材款,并设专户管理。

(二)教材服务中心每学年结算一次,按每位学生教材款的使用情况,多退少补。学生若发生欠款必须当期结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三)学生毕业前须到教材服务中心结清所有教材款项,结余款项由财务处统一转入学生个人银行帐户。

(四)教师领用教材费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结算。

第七章 支持保障

第二十五条统筹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教材编写、审核、选用、研究和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第二十六条把教材建设作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纳入各教学单位建设和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各教学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体系。教师教材编审工作纳入所在单位工作量考核,作为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

第二十七条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着力打造精品教材。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及国家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和核心编者视同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二类);承担省级规划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编写修订任务,主编视同承担省级科研课题(三类);主编和核心编者享受相应政策待遇,作为参评省级和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成果。

第二十八条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由我校教师任主编的、公开出版一年以上并投入使用的教材可参加评选。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从校级优秀教材中评选和推荐省级、国家级优秀教材和规划教材。学校依据最新的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对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优秀(规划)教材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校教材委员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开始执行,原《安徽财经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校政字〔2012〕114号)同时废止。

 

安徽财经大学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