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20-09-09 浏览次数: 1269



(经2020年9月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校政字〔2020〕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学校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健康第一”学校体育思想,构建“大体育、全过程、一体化”体育育人新环境,着力提升学生身心素质和文化认同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俱乐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俱乐部

第三条俱乐部类型。分为校级俱乐部、院级俱乐部和校运动队3类。校级体育俱乐部拟设立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排球、网球、田径、棋牌、路跑、骑行等项目。院级体育俱乐部,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及传统项目特色,拟开设不少于3个项目的体育俱乐部。校运动队,拟重点开设龙舟、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武术、健美操、体育舞蹈、中国式摔跤、手球等项目。

第四条俱乐部申请。校级俱乐部由各项目协会申请,挂靠体育教学部;院级俱乐部由各学院申请,挂靠所属学院;校运动队由体育教学部和校体委按照年度参赛计划统筹安排。

第五条俱乐部审批。学校成立“体育俱乐部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类俱乐部须经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核并批准后设立。

第六条俱乐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类俱乐部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各俱乐部每学期必须报送学期计划和期末总结报告,并经挂靠单位审核,报中心备案。各俱乐部加强日常活动管理。中心根据各俱乐部运行质量情况,实行“星级”管理和弹性退出机制。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会员注册。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自主选择,在校本科生必须至少加入一个俱乐部并注册成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审批。加入校级俱乐部和院级俱乐部的会员要对俱乐部项目感兴趣,目的是培养会员终身运动的习惯,增强身体素质;加入校运动队的会员要对俱乐部项目有追求、技能突出,目的是培养会员体育竞技能力。

第九条会员退改。学生可以在每学期结束、下学期开始申请退改俱乐部,每名学生在大学期间可以退改1次,特殊情况按照程序审批而定。

第十条会员积分。会员活动实行积分制。俱乐部会员按照参与度、运动成效等要求累计积分。积分内容包括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健走或跑步、俱乐部活动、体育比赛活动、体育赛事组织及志愿者参与等。

1.体质测试。按教育部要求,每年完成体质健康测试和有效数据上报,计3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2年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计10分。对部分身体状况不适合参加正常体育运动或体质测试者,须参加“体适能俱乐部”相关活动,经考核合格计3分。

2.健走或跑步。男生每月60公里,女生每月40公里,以俱乐部每月最后一日24点手机终端统计数据为准,连续24个月,计3分;男生每月150公里,女生每月130公里,连续24个月,计10分。

3.俱乐部活动。参加俱乐部组织的课外身体锻炼活动,每次计0.4分。参加校级体育知识讲座,每次计0.4分;参加院级体育知识讲座,每次计0.2分。俱乐部活动累计积分不低于4分。

4.体育比赛活动。参加校体委等主办的体育比赛活动,如获得前3名每项计5分,获得4—8名的每项计3分;参加学院俱乐部主办的体育比赛活动,如获得前3名每项共计3分,获得4-8名的计2分(以比赛秩序册、证书等相关证明为准)。

5.体育赛事组织活动。参加省教育厅认定的A类体育赛事的裁判员每项计10分;参加B类体育赛事的裁判员每项计8分;参加校体委等主办的体育赛事裁判员每项计5分;参加学院俱乐部举办的体育赛事裁判员每项计3分(以比赛秩序册等相关证明为准)。

6.体体育助教”活动。经相关遴选程序聘任为俱乐部“体育助教”,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者,计10分。

第十一条会员合格证书申请。初级会员合格证书是本科生获取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会员达到初级会员相关要求,可以申请初级会员合格证书;取得初级会员合格证书,并达到相应标准,可以申请高级会员合格证书。

1.初级会员合格证书申请需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十条中的1或2”中一项,且单项积分达到10分,直接认定;

符合第十条中的1~3”中一项,并累计积分达到10分及以上,其“体质健康测试≧3分+健走或跑步3分+俱乐部活动4分”,认定达到条件。

2.高级会员合格证书申请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十条中4、5、6”中一项,且单项积分达到10分,直接认定;

符合第十条中4-6中项,并累计积分达到10分,认定达到条件

第四章指导人员

第十二条指导人员范围。俱乐部指导人员是指由中心统一遴选聘任的具备专业体育技能和相关体育专业理论知识的人员。主要分为指导教师和体育助教两类,指导教师包括校内体育教师、跨学科教师、外聘教练等。其中,跨学科教师为具备较强体育相关领域基础和教授能力的非体育专业教师;体育助教为具有较强体育能力和强烈的责任心和优秀品质的体育特长生。

第十三条指导人员聘任。采用个人申请和挂靠部门推荐的方式,经中心审核通过,并入选俱乐部指导人员名录库。各俱乐部可根据实际需求聘请指导教师,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指导教师申请表》,经挂靠单位审核、中心备案后完成聘任,颁发聘书。各俱乐部和指导教师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体育助教”,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体育助教申请表》,经过挂靠单位审核、中心备案后完成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颁发聘书。

第十四条指导人员职责。

1.俱乐部日常活动。指导各俱乐部组织的身体锻炼、运动训练等各类课外体育活动。

2.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活动。协助指导并完成年度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3.校运动队训练活动。指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的日常训练及参赛工作。

4.校园体育竞赛组织活动。指导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主办(承办)各类体育比赛的组织与裁判工作。

5.加强与俱乐部挂靠单位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俱乐部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俱乐部会员合法权益。

6.加强对俱乐部的管理,引导俱乐部规范化发展。指导建立健全俱乐部内部管理制度,对俱乐部及会员的行为加以规范,推动俱乐部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指导人员工作量认定。各类指导活动须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指导教师按照实际参与指导活动情况认定工作量;俱乐部教学中心管理人员按照实际参与情况认定工作量。工作量由体育教学部初步审核,年终会同教务处审定。“体育助教”纳入学生助岗岗位,按要求完成辅助指导活动,给予一定补助,并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场馆设施

第十六条场馆资源。体育场馆主要由学校内场馆和共建单位场馆构成。校内场馆包括田径场、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轮滑场、手球场等各类室外场馆,篮球馆、乒乓球室、瑜伽室、台球室、体育舞蹈室等各类室内场馆;以及校外共建单位体育场馆。

第十七条场馆预约。各俱乐部根据上一学期末提交的场馆使用计划和实际情况,安排专人预约各类体育场馆的使用。按照活动组织情况,可以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预约形式。

1.各俱乐部组织的健身活动统一实行线上预约。各俱乐部每次使用前,须提前一周由专人通过课外体育俱乐部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场馆预约工作。

2.各俱乐部组织的赛事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和线下形式进行预约。线下预约需要使用者提前一周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体育场馆预约使用申请表》,并经挂靠单位分管领导、体育场馆管理负责人签字(盖章)批准后使用;申请人凭场地安排申请单,由各场地的管理员负责安排场地。

3.为保证场馆充分有效使用,各俱乐部因故取消预约场馆,必须提前一天办理预约终止手续;如违约,则停止该俱乐部整体预约行为1个月。

第十八条场馆使用。场馆的使用以学校大局利益为重,教学活动优先的原则作出合理安排。

1.场馆使用者根据提前预约的场馆信息,由指导人员带领,经各场地管理员核验安排,以扫码等形式进入场地。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办理使用手续不得擅自使用场馆;经核准使用的场馆,不得变更活动项目和私自转让。

3.有损学校声誉和影响公众利益的活动,可能损坏场馆设施设备的活动,不得使用场馆。

4.凡使用场馆灯光、音响、电子计分牌等设施,需有负责指导人员或指定专人操作。使用者有责任恢复场馆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原样性,如有人为损坏设备设施由使用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赔偿。

第六章质量监控

第十九条组织管理。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为领导机构,以体育教学部、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学院为协同的体育俱乐部管理新体制,严格管理程序,加强过程审核和监测管理。

第二十条日常管理。各俱乐部活动实行专人专管,严格履行职责,做好俱乐部活动的场地预约、指导人员沟通、活动组织、运动安全等事宜,认真完成日常活动记录工作。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考核评估。每年由中心组织对各类体育俱乐部、聘任的指导教师和体育助教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定。俱乐部考核,以活动组织情况、学生参与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实际取得效果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指导老师考核,实行教师自评、体育助教评价、学生评教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体育助教考核,实行助教自评、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形式进行评价。

第二十二条退出机制。中心按照相关程序,每年度对各类俱乐部、指导教师和体育助教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俱乐部进行警告、并责令整改;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资格。指导教师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3年内不予聘任,相关俱乐部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按照程序重新聘请指导教师。

第七章学分审核和认定

第二十三条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为基础的管理机制。学校成立本科生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体育俱乐部学分管理与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院成立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第二十四条体育俱乐部学分的认定程序:

1.积分审核。(1)通过体育俱乐部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起的体育活动,按平台操作手册要求,经过学生申请、教师审核等操作过程直接生成学生积分并计入系统。(2)需要通过审核附件形式记录的积分,由学生上传附件至平台,由各学院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及认定。

2.合格证认定。(1)学生可通过平台,及时查看个人俱乐部活动积分数据。(2)学生积分达标后,可自行从平台提起相应级别会员合格证申请,并提交各学院体育俱乐部学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3.督促修读。学院应于每学期期初,对本院学生的体育俱乐部学分修读情况进行筛查评估,对于积分较低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完成学分要求。

4.学分认定。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于学生大四上学期期末集中开展一次,学院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指定工作人员登陆平台,对本院学生体育俱乐部学分获得情况予以汇总审核。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核查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面向全校本科生。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会同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2020年9月11日



安徽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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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0年9月9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校政字〔2020〕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体育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学校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健康第一”学校体育思想,构建“大体育、全过程、一体化”体育育人新环境,着力提升学生身心素质和文化认同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俱乐部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俱乐部

第三条俱乐部类型。分为校级俱乐部、院级俱乐部和校运动队3类。校级体育俱乐部拟设立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排球、网球、田径、棋牌、路跑、骑行等项目。院级体育俱乐部,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及传统项目特色,拟开设不少于3个项目的体育俱乐部。校运动队,拟重点开设龙舟、羽毛球、乒乓球、田径、武术、健美操、体育舞蹈、中国式摔跤、手球等项目。

第四条俱乐部申请。校级俱乐部由各项目协会申请,挂靠体育教学部;院级俱乐部由各学院申请,挂靠所属学院;校运动队由体育教学部和校体委按照年度参赛计划统筹安排。

第五条俱乐部审批。学校成立“体育俱乐部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类俱乐部须经中心按规定程序审核并批准后设立。

第六条俱乐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类俱乐部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各俱乐部每学期必须报送学期计划和期末总结报告,并经挂靠单位审核,报中心备案。各俱乐部加强日常活动管理。中心根据各俱乐部运行质量情况,实行“星级”管理和弹性退出机制。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会员注册。俱乐部实行会员制。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自主选择,在校本科生必须至少加入一个俱乐部并注册成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审批。加入校级俱乐部和院级俱乐部的会员要对俱乐部项目感兴趣,目的是培养会员终身运动的习惯,增强身体素质;加入校运动队的会员要对俱乐部项目有追求、技能突出,目的是培养会员体育竞技能力。

第九条会员退改。学生可以在每学期结束、下学期开始申请退改俱乐部,每名学生在大学期间可以退改1次,特殊情况按照程序审批而定。

第十条会员积分。会员活动实行积分制。俱乐部会员按照参与度、运动成效等要求累计积分。积分内容包括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健走或跑步、俱乐部活动、体育比赛活动、体育赛事组织及志愿者参与等。

1.体质测试。按教育部要求,每年完成体质健康测试和有效数据上报,计3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2年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计10分。对部分身体状况不适合参加正常体育运动或体质测试者,须参加“体适能俱乐部”相关活动,经考核合格计3分。

2.健走或跑步。男生每月60公里,女生每月40公里,以俱乐部每月最后一日24点手机终端统计数据为准,连续24个月,计3分;男生每月150公里,女生每月130公里,连续24个月,计10分。

3.俱乐部活动。参加俱乐部组织的课外身体锻炼活动,每次计0.4分。参加校级体育知识讲座,每次计0.4分;参加院级体育知识讲座,每次计0.2分。俱乐部活动累计积分不低于4分。

4.体育比赛活动。参加校体委等主办的体育比赛活动,如获得前3名每项计5分,获得4—8名的每项计3分;参加学院俱乐部主办的体育比赛活动,如获得前3名每项共计3分,获得4-8名的计2分(以比赛秩序册、证书等相关证明为准)。

5.体育赛事组织活动。参加省教育厅认定的A类体育赛事的裁判员每项计10分;参加B类体育赛事的裁判员每项计8分;参加校体委等主办的体育赛事裁判员每项计5分;参加学院俱乐部举办的体育赛事裁判员每项计3分(以比赛秩序册等相关证明为准)。

6.体体育助教”活动。经相关遴选程序聘任为俱乐部“体育助教”,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者,计10分。

第十一条会员合格证书申请。初级会员合格证书是本科生获取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会员达到初级会员相关要求,可以申请初级会员合格证书;取得初级会员合格证书,并达到相应标准,可以申请高级会员合格证书。

1.初级会员合格证书申请需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十条中的1或2”中一项,且单项积分达到10分,直接认定;

符合第十条中的1~3”中一项,并累计积分达到10分及以上,其“体质健康测试≧3分+健走或跑步3分+俱乐部活动4分”,认定达到条件。

2.高级会员合格证书申请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第十条中4、5、6”中一项,且单项积分达到10分,直接认定;

符合第十条中4-6中项,并累计积分达到10分,认定达到条件

第四章指导人员

第十二条指导人员范围。俱乐部指导人员是指由中心统一遴选聘任的具备专业体育技能和相关体育专业理论知识的人员。主要分为指导教师和体育助教两类,指导教师包括校内体育教师、跨学科教师、外聘教练等。其中,跨学科教师为具备较强体育相关领域基础和教授能力的非体育专业教师;体育助教为具有较强体育能力和强烈的责任心和优秀品质的体育特长生。

第十三条指导人员聘任。采用个人申请和挂靠部门推荐的方式,经中心审核通过,并入选俱乐部指导人员名录库。各俱乐部可根据实际需求聘请指导教师,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指导教师申请表》,经挂靠单位审核、中心备案后完成聘任,颁发聘书。各俱乐部和指导教师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体育助教”,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体育俱乐部体育助教申请表》,经过挂靠单位审核、中心备案后完成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颁发聘书。

第十四条指导人员职责。

1.俱乐部日常活动。指导各俱乐部组织的身体锻炼、运动训练等各类课外体育活动。

2.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活动。协助指导并完成年度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3.校运动队训练活动。指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的日常训练及参赛工作。

4.校园体育竞赛组织活动。指导和组织学生参与学校主办(承办)各类体育比赛的组织与裁判工作。

5.加强与俱乐部挂靠单位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俱乐部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俱乐部会员合法权益。

6.加强对俱乐部的管理,引导俱乐部规范化发展。指导建立健全俱乐部内部管理制度,对俱乐部及会员的行为加以规范,推动俱乐部持续、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指导人员工作量认定。各类指导活动须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指导教师按照实际参与指导活动情况认定工作量;俱乐部教学中心管理人员按照实际参与情况认定工作量。工作量由体育教学部初步审核,年终会同教务处审定。“体育助教”纳入学生助岗岗位,按要求完成辅助指导活动,给予一定补助,并列入学生档案,作为对学生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场馆设施

第十六条场馆资源。体育场馆主要由学校内场馆和共建单位场馆构成。校内场馆包括田径场、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轮滑场、手球场等各类室外场馆,篮球馆、乒乓球室、瑜伽室、台球室、体育舞蹈室等各类室内场馆;以及校外共建单位体育场馆。

第十七条场馆预约。各俱乐部根据上一学期末提交的场馆使用计划和实际情况,安排专人预约各类体育场馆的使用。按照活动组织情况,可以采用线上和线下两种预约形式。

1.各俱乐部组织的健身活动统一实行线上预约。各俱乐部每次使用前,须提前一周由专人通过课外体育俱乐部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场馆预约工作。

2.各俱乐部组织的赛事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线上和线下形式进行预约。线下预约需要使用者提前一周填写《安徽财经大学体育场馆预约使用申请表》,并经挂靠单位分管领导、体育场馆管理负责人签字(盖章)批准后使用;申请人凭场地安排申请单,由各场地的管理员负责安排场地。

3.为保证场馆充分有效使用,各俱乐部因故取消预约场馆,必须提前一天办理预约终止手续;如违约,则停止该俱乐部整体预约行为1个月。

第十八条场馆使用。场馆的使用以学校大局利益为重,教学活动优先的原则作出合理安排。

1.场馆使用者根据提前预约的场馆信息,由指导人员带领,经各场地管理员核验安排,以扫码等形式进入场地。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办理使用手续不得擅自使用场馆;经核准使用的场馆,不得变更活动项目和私自转让。

3.有损学校声誉和影响公众利益的活动,可能损坏场馆设施设备的活动,不得使用场馆。

4.凡使用场馆灯光、音响、电子计分牌等设施,需有负责指导人员或指定专人操作。使用者有责任恢复场馆设施设备的完整性、原样性,如有人为损坏设备设施由使用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赔偿。

第六章质量监控

第十九条组织管理。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为领导机构,以体育教学部、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等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学院为协同的体育俱乐部管理新体制,严格管理程序,加强过程审核和监测管理。

第二十条日常管理。各俱乐部活动实行专人专管,严格履行职责,做好俱乐部活动的场地预约、指导人员沟通、活动组织、运动安全等事宜,认真完成日常活动记录工作。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考核评估。每年由中心组织对各类体育俱乐部、聘任的指导教师和体育助教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定。俱乐部考核,以活动组织情况、学生参与情况、计划执行情况、实际取得效果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指导老师考核,实行教师自评、体育助教评价、学生评教等多种形式进行评价;体育助教考核,实行助教自评、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形式进行评价。

第二十二条退出机制。中心按照相关程序,每年度对各类俱乐部、指导教师和体育助教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俱乐部进行警告、并责令整改;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其资格。指导教师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3年内不予聘任,相关俱乐部在挂靠单位的指导下按照程序重新聘请指导教师。

第七章学分审核和认定

第二十三条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学院为基础的管理机制。学校成立本科生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体育俱乐部学分管理与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学院成立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第二十四条体育俱乐部学分的认定程序:

1.积分审核。(1)通过体育俱乐部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起的体育活动,按平台操作手册要求,经过学生申请、教师审核等操作过程直接生成学生积分并计入系统。(2)需要通过审核附件形式记录的积分,由学生上传附件至平台,由各学院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及认定。

2.合格证认定。(1)学生可通过平台,及时查看个人俱乐部活动积分数据。(2)学生积分达标后,可自行从平台提起相应级别会员合格证申请,并提交各学院体育俱乐部学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3.督促修读。学院应于每学期期初,对本院学生的体育俱乐部学分修读情况进行筛查评估,对于积分较低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其完成学分要求。

4.学分认定。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于学生大四上学期期末集中开展一次,学院体育俱乐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指定工作人员登陆平台,对本院学生体育俱乐部学分获得情况予以汇总审核。经学院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核查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面向全校本科生。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会同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

2020年9月11日